索引号 : 11337653/2018-007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市林业局人事科
名 称: 咸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2-28 09:39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市林业局内设14个科室,即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计生办、团委)、计财科、造林科(绿化办、花卉办)、科教科、老干科、野保科、林政资源科(林改办)、产业科(竹产业办)、对外合作科、防火办、机关党委、。现有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事业编制5人,离退休40人。该单位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
下设12个二级单位,分别为:潜山林场、潜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科院、国有林场管理处、林业规划调查院、检疫站(推广中心、野保站)、种苗站、咸宁市航空护林站、林政稽查队(林业工作总站)、森林公安局、潜山派出所、林业机耕站。现有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42人,实有在职人员219人,离退休126人。
2.总体资金情况
(1)2017年度预算情况
2017年林业部门收入总计为95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补助)3863万元,上级拨款补助收入478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691万元,主要社保经费支出由财政代发转为单位上缴;事业收入5.7万元,其它收入229万元。
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总计为9574万元。
1、基本支出43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19万元,同比增加25.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资增长部分和车改补贴经费的补发;标准公用支出44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5209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4万元,不可预见费12.94万元,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83万元;公共服务项目经费支出4567万元,促进发展项目经费支出29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部门职能概述
咸宁市林业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度工作任务
全市计划造林39.3万亩,实现绿色全覆盖。力争实现林业产值175亿元,其中竹业产值50亿元,油茶产值38亿元。林木采伐和征占用林地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森林覆盖率增长0.15%,森林蓄积量增长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一)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一是以荒山造林、通道绿化、门户绿化为主,完成造林39.3万亩,确保完成“绿满鄂南行动”三年总任务,实现绿色全覆盖。二是实施国家和省重点造林工程(含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强竹、油茶、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等基地建设,开展楠竹造林3万亩、油茶造林10万亩、珍贵树种造林1万亩。三是开展中幼林抚育管理,完成中幼林抚育40万亩。实施幕阜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做好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和年度项目建设。改造潜山国家森林公园老化林相。四是支持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完成幕阜山旅游公路绿化。争创一批省级森林城镇和全省绿色示范乡村。五是深化与北京仟亿达公司的合作,加快碳汇造林项目建设,力争现有项目尽快挂牌交易,策划一批新的碳汇项目。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加大征占用林地限额管理力度,开展工程项目领域征占用林地的清理整顿,确保征占用林地量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二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确保采伐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三是强化木材经营和运输的检查监督,做到凭证加工,凭证经营,凭证运输。四是实施《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利用规划》,开展城区山体保护执法与宣传。五是做好247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确保管护合同签订率100%。全面停止549万亩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做好落界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六是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七是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活动,开展好“长江林业生态资源大保护”、“森林火灾案件破案攻坚行动”、“2017年天网行动”,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八是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行为。九是积极防控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省定指标以内,防治率达到100%。做好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防控任务。做好野生鸟类H7N9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十是加强湿地修复与保护,做好各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建设,配合做好湿地拆围等工作。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湿地公园。
(三)、壮大林业特色产业。一是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林业在全市“农产品千亿工程”中的贡献率。二是新造(扩鞭)楠竹3万亩。实施第九批国家楠竹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提升项目,提高现有竹林质量,加强高效笋竹示范园建设。做好赛伯乐投资集团竹缠绕符合压力管、神雾集团楠竹生物质综合利用等项目的跟踪工作,力争早日落户投产。立足咸宁高新区、咸宁竹循环产业园开展招商引资,力争实现竹产值50亿元。三是新造(改造)油茶林10万亩,油茶良种育苗1200万株,依托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园开展油茶加工,力争实现油茶产值38亿元。四是支持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在品牌创建、项目申报、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争创一批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名牌产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武汉)绿色产品交易会,做好布展、招商和洽谈工作。五是启动潜山全国首批森林养生基地试点项目建设,做好森林疗养文章,壮大森林旅游产业。六是开展林业产业普查,摸清全市产业发展情况。加强林业统计,确保林业数据应统尽统。
(四)、加快林业相关改革。一是做好国有林场的定性、定编、定员等工作,确保6月份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加快“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总结咸安区试点经验,力争在全市铺开,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五)、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跟踪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二是加快航空护林站建设,完成航站楼主体工程建设。抓紧编制机场可研报告,力争启动征地拆迁工作。三是完成国家幕阜山竹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土建施工。四是推进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启动孝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
(六)、提升林业保障能力。一是严格林业执法,强化普法宣传,组织执法考试,做到依法治林。争取市人大支持,做好城区山体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二是加强林业科研,围绕竹、油茶、桂花、香榧等树种开展培育与管理技术研究,力争出成果。三是开展林业宣传,利用植树节、科普日、湿地日、爱鸟周等契机,宣传普及林业知识。加大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国家林业网、省林业网和各级报刊的信息报送力度,力争林业宣传信息工作走在全省林业系统和市直单位前列。四是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林业计划,完善林业“四网一平台”建设。建立建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力争实现资源管理“一张图”,实现动态管理,年年出数据。建立市、县林业视频监控网络,对重点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进行实时监控。提高护林北斗手持终端的利用率和覆盖面,建立资源管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林业档案数据库和客户端,实现林业档案共建共享。
二、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咸宁市林业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总结部门资金管理经验,针对绩效评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管理,完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为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1.收集、审阅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以及上年度财务、预算等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履行职责、财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咸宁市林业局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征求咸宁市林业局意见、报送单位审核备案。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2)公正公开原则。应当真实、客观、公正、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收入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求,遵循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工作组从投入(15分)、过程(50分)、产出(20分)、效果(15分)四个方面,采用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7个二级指标,设计了19个三级具体指标,对咸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绩效标准
综合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70分(含70分)至85分为“良”,60分(含60分)至7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证据收集方法
1.基础数据信息,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申报项目相关基础数据;
2.事实信息,通过面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基本情况和满意度等数据;
3.通过审计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组织实施 (1)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2)审阅森林资源管理公共设施维护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形成评价资料。
(3)对森林资源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资料。
(4)进行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并回收整理、分析,对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进行总结。
2.分析评价
紧紧围绕产出与效益指标、19个三级指标分层次、节次逐个进行评价,对共性指标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表进行评定;对个性指标采用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分析评定。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问卷调查中的问题由被调查对象根据主观感受填写,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分析,分析得出的结论可能与实际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1)目标设定 ①根据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显示,部门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②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有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且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预算配置 2017年咸宁市林业局在职39人,编制41人,在职人员编制率100%以内;
2.过程 ①经调查,咸宁市林业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制度执行有效。②咸宁市林业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无重大开支;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③经调查,咸宁市林业局完成了2017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工作。④经审核,咸宁市林业局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
①咸宁市林业局已制定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②咸宁市林业局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③经审计,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总额为124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固定资产使用率100%。固定资产使用率计算式:(在用固定资产1245万元/所有固定资产1245万元)×100%=100%。
3.产出
(1)部门工作任务实际完成率 根据《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任务10件,对比《2017年工作总结》已完成计划工作量。实际完成率100%。
(2)任务完成及时率 根据《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任务10件,对比《2017年工作总结》已及时完成了上述工作量。完成及时率100%。
(3)完工目标质量达标率 根据《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任务10件,对比《2017年工作总结》及部门绩效目标要求,已按质量及时完成了上述工作量。完成目标质量达标率100%。
(4)重点工作办结率 根据《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26项,对比《2017年工作总结》中显示,2017年咸宁市林业工作成效显著,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办结率96%,扣分3.4分。
4.效果 (1)经济效益 根据《2017年工作总结》显示,2016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52亿元,2017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72亿元,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率=(172-152)/152=13%。
(2)生态效益 根据《2017年工作总结》,森林覆盖率提高0.15%、森林蓄积量增长5%、森林火灾发生率1‰、森林病虫害成灾率3‰,以上数据均达到绩效评分指标。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反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87.93%,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扣1.7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部门对比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支出内容未偏离部门定义的目标内容。根据工作计划显示,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有细化,但是部分各细化目标未设置清晰、可衡量的指标数值。
(二)评价结论
经以上述,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9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层级明确,计划详细 咸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省定目标,按照单位的三定方案及部门职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明确,且有清晰可衡量的目标指标值。
2.工作目标突出年度支出重点
每年年初,财务部门根据省财政批复的年度经费预算,按照突出重点项目安排,确保人员经费,尽力安排项目建设维护经费,并留有余地的宗旨,编制预算执行计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机关预算执行计划,经党组审议通过后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力争财务管理科学化,同时加强财务公开,确保各项经费管理落实到实处。
3.降耗效果明显。
一是严格控制车辆支出。严卡派车数量和公里数,晚上车辆必须入库,每月通报车公里数。二是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消耗。从一张纸、一支笔等小事抓起,杜绝一切浪费。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合理性
8据分析预算收入完成率86%,预算支出完成率86%,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预算调整率为14%,预算调整数较大,主要是市航空管理站航站楼预算中央资金到位比较晚,没有及时开工导致。
2.决算报表未设置政府采购支出项
因政府采购执行率为考核指标,对比2017年度预决算报表,预算报表中专项列支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决算报表中未设置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统计。
3.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咸宁市林业局工作计划详细,但部分工作事项未列明具体的指标值,欠缺充分的考核依据。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1)财政部门设置决算报表统计时,应增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统计项;
(2)根据咸宁市林业局预决算报表对比分析,预决算报表填报表格内容不统一,建议财政部门应统一预决算报表明细表格。
2.改进举措
(1)部门要从紧编制部门支出预算,根据实际可执行工作任务情况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2)细化绩效目标指标值,根据工作计划各子项目的绩效目标,详列清晰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
附件4: | ||||||||||
2017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市林业局 | 填报日期:2018.6.20 | 总分: | ||||||||
评价单位 | 市林业局 | 评价年度 | 2017 | |||||||
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万元) | 预算数 | 9574.44 | 全年执行数 | 8220.68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6599.34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 |
6997.2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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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指标值偏差率 | 备注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 执行率 |
10.0 |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预算数×100%。 | 得分按执行率*指标权重记分 | 100 | 86 | 8.6 | ||
预算调整率 | 10.0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10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0 | 14 | 9.1 | ||||
目标1:全市计划造林39.3万亩,实现绿色全覆盖。开展楠竹造林3万亩、油茶造林10万亩、珍贵树种造林1万亩。开展中幼林抚育管理,完成中幼林抚育40万亩。 力争实现林业产值175亿元,其中竹业产值50亿元。 林木采伐和征占用林地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森林覆盖率增长0.15%,森林蓄积量增长4%。 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做好247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确保管护合同签订率100%。全面停止549万亩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做好落界工作,落实补助资金。 积极防控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省定指标以内,防治率达到100%。 新造(改造)油茶林10万亩,油茶良种育苗1200万株,依托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园开展油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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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 说明 | 主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指标值偏差率 | 备注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5.0 | 义务植树200株成活率95%以上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95% | 5 | |||
5.0 | 种植油茶10万亩、竹林3万亩、珍贵树种1万亩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100% | 5 | |||||
5.0 | 完成中幼林抚育40万亩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100% | 5 | |||||
5.0 | 造林39.3万亩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100% | 5 | |||||
5.0 | 森林覆盖率增长0.15%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增长0.15 | 5 | ||||||
质量指标 | 5.0 | 成活率85%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85% | 》85% | 5 | ||||
5.0 | 重特大火灾为0、森林受害率1‰以下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 | 4 | ||||||
时效指标 | 5.0 | 火灾控制率在1‰以内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 | 5 | |||||
5.0 | 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3‰ | 5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5.0 | 林业产值175亿元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100% | 5 | |||
5.0 | 竹产业50亿、油茶38亿 | 完成得分,没完成酌情扣分 | 100% | 100% | 5 | |||||
社会效益 指标 |
2.5 | 油茶品种配置改善 | 2.5 | |||||||
5.0 | 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 无 | 5 | |||||||
生态效益 指标 |
2.5 | 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 2.5 | |||||||
5.0 | 保护生态多样性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2.5 | 增加城市景观 | 2.5 | |||||||
2.5 | 改善城市环境 | 2.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2.5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100% | 95% | 2.4 | ||||
2.5 | 林农满意率 | 100% | 95% | 2.4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制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2.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3.资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 | — | 66 | — | |
1.预算调整率指标不包括中央专款调整。 2.产出和效果原则上以人大年初批复的预算为基础进行评价,如有调整请在备注栏说明。 3.指标说明相关内容: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由各单位完善。 4.子目标根据重要程度赋权,子目标中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的权重比为5:4。 5.计分规则:(1)满分100分制,不设置附加分。(2)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权重区间 100-80%(含 ),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4)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若为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权重。(5)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6.指标值偏差率=(实际完成值-预期目标值)/预期目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