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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53/2020-11433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财务科

名 称: 2019年度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06 16:48:03

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咸财绩函[2020]18号《关于开展做好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项目基金绩效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评,现将绩效考核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及绩效目标

项目下达公共管护资金6万元, 2019年6月到账6万元,总计资金6万元。中长期目标:培育森林资源加强公益林管护力度;推进我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项目背景

为加强咸宁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根据《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鄂林办天〔2013〕30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生态公益林应该建立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制度和《湖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规〔2017〕14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公共管护支出用于各级林业部门开展天然林和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等方面支出,结合咸宁实际,我局制定咸宁市2019年度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评价工作方案。

(三)项目实施情况

确定2019年度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省市联合评价单位为赤壁市和崇阳县。经请示省局同意,市局单独评价通城县和嘉鱼县通城县和嘉鱼县的评价工作具体由市林业局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2019年度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工作。第三方在开展评价工作前,制定2019年度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实施情况评价工作技术方案。按技术方案开展核查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工作成果资料。市局根据第三方的评价结果,进行随机抽样核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自评依据

1、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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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湖北省林业厅《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鄂林办天〔2013〕30号;

3、湖北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施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林天办[2019]2号。

)项目自评内容

以抽检县市区基础信息更新数据库、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档案及各种调查、监测、自查成果和年度总结材料等为基础,核查以下内容:

1、公益林和天然林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变化及森林培育情况;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落实情况;

4、管护合同执行情况;

5、档案、数据库建设情况;

6、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费6万元2019年6月到账。当年支出6万元。在生态公益林补偿公共管护费使用上,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依规合理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项目实施后,加大公益林的管护,提高了林下植被的物种多样性,促进林分生物量的增加,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防护效能,保证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我市生态公益的管护力度大大加强,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森林景观效果得到充分显现,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三)评价结论

通过对公益林保护的督办检查验收,公益林区地类无变化,管护制度、档案齐全。在自查验收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及省林局下发的技术标准,以小班为单位,按区划林种、地类进行核查,抓好生态公益林经费管理、资源管理、档案管理、保障措施有序,做到管理规范无违规现象,符合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措施:将加强对森林公益林管护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良性生长。

2、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按照预算安排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但生态公益林补、造、管的费用不断增加,建议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3、公开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要求,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已公开。

                                           

咸宁市林业局

                                     2020年4月3日

咸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森林生态补偿公共管护资金
主管部门咸宁市林业局项目实施单位咸宁市林业局项目绩效责任人吴炳贵
项目属性1、部门项目   √      2、二次审批项目   □  3、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   4、调整预算追加项目   □
项目种类1、专项业务类   □       2、公共服务类√      3、能力建设类 □   4、经济发展类 □
项目类型1、经常性项目  √       2、跨年一次性项目 □      3、当年一次性项目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督检查,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                                                                                        
预算执行情况评价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分)
项目当年预算预算数全年执行数执行率自评分预决算偏离原因分析
年度资金总额:6万元6万元100%20
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万元6万元100%2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 自评分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产出指标(40分)合计


数量指标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万亩)63.392163.39 10

  .......





质量指标保护合格率100%100%10

  .......





时效指标资金及时拨付100%10%10

  .......





成本指标投入成本6万元6万元10

  .......





效果指标(40分)合计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旅游业的发展100%99%9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生态防护能力100%100%10

  .......对生态环境改善显著100%100%10

可持续发展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100%100%10


总计99


备注:
1.年度资金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