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53/2020-1143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财务科
名 称: 咸宁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06 16:59:41
市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建设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招商和投资促进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等科室。现有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41人。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辖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保站、科技推广中心)、市潜山试验林场、市林木种苗站、市林政稽查队(林业工作总站)、市航空护林站等10个局直单位,另林业机耕站已改制。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漢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开展造林绿化和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重点保护植物和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修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8、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工作,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加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市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项目。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2、负责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林业局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全市森林覆盖率增长0.15%,森林蓄积量增长3.5%,完成精准灭荒面积16.9万亩、长江岸线造林4.3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5万亩。确保不发生大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4‰以内;保护好辖区内245.9万亩生态公益林和398.5万亩天然林。全市国家级湿地公园总数达到6个、省级湿地公园总数保持2个。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230亿元,其中竹产值70亿元、油茶产值55亿元。
1、保障单位职能发挥。保障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履行林业工作职能。
2、保证林业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林业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投入能够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总结部门资金管理经验,就绩效评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管理,完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1、收集、审阅本年以及上年度财务、预算等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我局履行职责、财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应当真实、客观、公正、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收入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遵循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从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35分)、效益指标(35分)、满意度指标(10分)四个方面,对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绩效标准
综合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70分(含70分)至85分为“良”,60分(含60分)至7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基础数据信息,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基础数据;
2、通过审计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
(1)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2)审阅2019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形成评价资料。
(3)对各个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资料。
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分层次、节次逐个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表进行评定。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年度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市林业局(含二级单位)年初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转)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社保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公共预算结转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其他结余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上级补助 | 一般债券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合计 | 27,230.89 | 282.24 | 282.24 | 7,847.08 | 3,628.99 | 35.16 | 4,182.93 | 210.62 | 875.45 | 18,015.50 | ||||||
405001 | 市林业局 | 20,792.79 | 2,548.88 | 914.35 | 1,634.53 | 235.91 | 18,008.00 | |||||||||
405003 | 航空护林站 | 2,564.40 | 2,558.07 | 198.07 | 2,360.00 | 6.33 | ||||||||||
405005 | 市林场处 | 229.54 | 180.33 | 170.33 | 10.00 | 49.21 | ||||||||||
405006 | 市林科院 | 721.67 | 591.85 | 543.95 | 16.00 | 31.90 | 129.82 | |||||||||
405007 | 市林业规划院 | 522.61 | 113.97 | 113.97 | 340.63 | 340.63 | 68.01 | |||||||||
405008 | 市潜山林场 | 559.55 | 344.80 | 275.64 | 9.16 | 60.00 | 207.25 | 7.50 | ||||||||
405009 | 市林木种苗站 | 375.23 | 319.54 | 267.04 | 52.50 | 55.69 | ||||||||||
405010 | 市森林检疫站 | 447.65 | 168.27 | 168.27 | 225.76 | 201.76 | 24.00 | 53.62 | ||||||||
405011 | 市林业稽查队 | 141.39 | 122.46 | 122.46 | 18.93 | |||||||||||
405013 | 市潜山森林公园 | 438.58 | 216.95 | 216.95 | 210.62 | 11.01 | ||||||||||
405014 | 市森林公安局 | 216.07 | 205.78 | 185.78 | 20.00 | 10.29 | ||||||||||
405002 | 市林业机耕站 | 97.11 | 67.73 | 67.73 | 29.38 | |||||||||||
405004 | 市潜山公园派出所 | 124.30 | 124.30 | 124.30 |
从年初批复预算来看:
市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723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10.6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875.45万元,其他收入18015.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为27230.89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4103.81万元,项目支出23114.9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82.24万元。
收入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栏次 | 1 | 2 | 3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821.02 | 8329.36 | 8238.4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210.62 | 210.62 | 210.62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2360.00 | 3174.87 | 55.08 |
四、事业收入 | 4 | 5.80 | 20.61 | 18.84 |
五、经营收入 | 5 | 0.00 | 0.00 | 0.00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0.00 | 0.00 | 0.00 |
七、其他收入 | 7 | 18507.17 | 3143.00 | 3144.68 |
本年收入合计 | 8 | 26904.61 | 14878.46 | 11667.6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9 | 0.00 | 0.00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0 | 683.18 | 683.60 | 3836.66 |
总计 | 11 | 27587.79 | 15562.07 | 15504.28 |
预算实际下达指标为15504.28万元,主要原因为林业局本级幕埠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8008万元未下达。
2、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栏次 | 7 | 8 | 9 | |
一、基本支出 | 1 | 3936.42 | 3805.68 | 3507.42 |
人员经费 | 2 | 3640.09 | 3416.08 | 3156.80 |
日常公用经费 | 3 | 296.33 | 389.60 | 350.62 |
二、项目支出 | 4 | 23272.15 | 11378.66 | 8446.21 |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 5 | 552.37 | 975.12 | 975.12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6 | 0.00 | 0.00 | 0.00 |
四、经营支出 | 7 | 0.00 | 0.00 | 0.0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8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9 | 27208.6 | 15184.34 | 11953.63 |
从决算报表来看:
2019年林业部门决算支出总计为11953.63万元,此支出中包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3507.42万元,项目支出8446.2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为15504.28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77.1%。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本项得15分。
3、年度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控制
2019年度支出预算15504.28万元,实际完成预算支出11953.6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7.1%。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略有结余。
(2)预算管理控制
公用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436.16万元,本年度实现公用经费支出350.62万元,未超过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09.46万元,本年度实现“三公经费”62.33万元, 未超过预算安排。
预算管理方面,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总体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控制较好,未超过预算安排。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情况
省林业局下达我市造林任务44.7万亩,全市共完成造林46.1万亩,超额完成任务。我市森林覆盖率约增长1%,远超年初确定增长0.15%的目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共清理疫木10万余株,病虫害防治面积7.68万亩,防治率98.5%,无公害防治面积7.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9.62%;
(2)时效指标情况
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对比年终工作总结,已及时完成了工作计划的工作量。
(3)质量指标情况
我市今年完成精准灭荒造林22.95万亩,占年度灭荒任务15.6万亩的147.12%,完成面积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10.32万亩,占年度任务5.5万亩的187.67%,在今年1月份的全省长江沿岸造林绿化考核评估中,我市排名全省第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情况
本年度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230亿元,实际实现林业产值241亿元,其中竹产值70.5亿元、油茶产值43.4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情况
全年先后建成咸安森工、黄袍山油茶、咸宁竹循环经济等特色园区,集聚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推进绿色发展;森林旅游蓬勃发展,潜山试验林场等4家单位成功获批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巨宁森工、黄袍山油茶、澳森木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
(3)生态效益
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水平。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比部门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支出内容未偏离部门定义的目标内容。根据工作计划显示,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有细化,并根据细化指标完成工作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2、加强林业资产的管理,配置专管部门和专管人员,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切实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向使用部门做好林业资产管理移交工作。
3、部门预算编制全面、真实、准确、完整且收支平衡。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7.64%,做到与预算基本相符,预算填报准确。项目支出执行度有待加强。
(三)拟公开情况
已在咸宁市林业局网站公开。
咸宁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