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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53/2020-11438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财务科

名 称: 咸宁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06 16:59:41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市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建设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招商和投资促进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等科室。现有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41人。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辖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保站、科技推广中心)、市潜山试验林场、市林木种苗站、市林政稽查队(林业工作总站)、市航空护林站等10个局直单位,另林业机耕站已改制。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漢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开展造林绿化和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重点保护植物和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修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8、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工作,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加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市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项目。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2、负责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林业局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三)2019年工作计划

全市森林覆盖率增长0.15%,森林蓄积量增长3.5%完成精准灭荒面积16.9万亩、长江岸线造林4.3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5万亩确保不发生大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4‰以内;保护好辖区内245.9万亩生态公益林和398.5万亩天然林。全市国家级湿地公园总数达到6个、省级湿地公园总数保持2个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230亿元,其中竹产值70亿元、油茶产值55亿元。

(四)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职能发挥。保障基本支出和机构运转,提升机关效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履行林业工作职能。

2、保证林业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林业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投入能够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并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总结部门资金管理经验,绩效评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管理,完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1、收集、审阅年以及上年度财务、预算等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我局履行职责、财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应当真实、客观、公正、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收入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遵循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从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35分)、效益指标(35分)、满意度指标(10分)四个方面,对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绩效标准

综合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70分(含70分)至85分为“良”,60分(含60分)至7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证据收集方法

1、基础数据信息,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基础数据;

2、通过审计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组织实施    

1)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2)审阅2019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形成评价资料。

3)对各个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资料。  

2、分析评价

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分层次、节次逐个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表进行评定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年度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市林业局(含二级单位)年初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社保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小计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上级补助

一般债券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27,230.89

282.24



282.24

7,847.08

3,628.99

35.16

4,182.93


210.62

875.45



18,015.50

405001

市林业局

20,792.79





2,548.88

914.35


1,634.53



235.91



18,008.00

405003

航空护林站

2,564.40





2,558.07

198.07


2,360.00



6.33




405005

市林场处

229.54





180.33

170.33

10.00




49.21




405006

市林科院

721.67





591.85

543.95

16.00

31.90



129.82




405007

市林业规划院

522.61

113.97



113.97

340.63

340.63





68.01




405008

市潜山林场

559.55





344.80

275.64

9.16

60.00



207.25



7.50

405009

市林木种苗站

375.23





319.54

267.04


52.50



55.69




405010

市森林检疫站

447.65

168.27



168.27

225.76

201.76


24.00



53.62




405011

市林业稽查队

141.39





122.46

122.46





18.93




405013

市潜山森林公园

438.58





216.95

216.95




210.62

11.01




405014

市森林公安局

216.07





205.78

185.78


20.00



10.29




405002

市林业机耕站

97.11





67.73

67.73





29.38




405004

市潜山公园派出所

124.30





124.30

124.30









 

 

 

 

 


从年初批复预算来看:

市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723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10.6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875.45万元,其他收入18015.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为27230.89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4103.81万元,项目支出23114.9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82.24万元。  

收入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1

2

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5821.02

8329.36

8238.4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210.62

210.62

210.62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2360.00

3174.87

55.08

四、事业收入

4

5.80

20.61

18.84

五、经营收入

5

0.00

0.00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0.00

0.00

七、其他收入

7

18507.17

3143.00

3144.68

本年收入合计

8

26904.61

14878.46

11667.6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9

0.00

0.00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10

683.18

683.60

3836.66

总计

11

27587.79

15562.07

15504.28

 

预算实际下达指标为15504.28万元,主要原因为林业局本级幕埠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8008万元未下达。

2、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7

8

9

一、基本支出

1

3936.42

3805.68

3507.42

      人员经费

2

3640.09

3416.08

3156.80

      日常公用经费

3

296.33

389.60

350.62

二、项目支出

4

23272.15

11378.66

8446.21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5

552.37

975.12

975.12

三、上缴上级支出

6

0.00

0.00

0.00

四、经营支出

7

0.00

0.00

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8

0.00

0.00

0.00

合计

9

27208.6

15184.34

11953.63

 

从决算报表来看:

2019年林业部门决算支出总计为11953.63万元,此支出中包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3507.42万元,项目支出8446.2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为15504.28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77.1%。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本项得15分。

3、年度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控制

2019年度支出预算15504.28万元,实际完成预算支出11953.6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7.1%。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略有结余。

(2)预算管理控制

公用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436.16万元,本年度实现公用经费支出350.62万元,未超过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1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09.46万元,本年度实现“三公经费”62.33万元, 未超过预算安排

预算管理方面,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总体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控制较好,未超过预算安排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情况

省林业局下达我市造林任务44.7万亩,全市共完成造林46.1万亩,超额完成任务。我市森林覆盖率约增长1%,远超年初确定增长0.15%的目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共清理疫木10万余株,病虫害防治面积7.68万亩,防治率98.5%,无公害防治面积7.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9.62%

2)时效指标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对比年终工作总结已及时完成了工作计划的工作量

(3)质量指标情况

我市今年完成精准灭荒造林22.95万亩,占年度灭荒任务15.6万亩的147.12%,完成面积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10.32万亩,占年度任务5.5万亩的187.67%,在今年1月份的全省长江沿岸造林绿化考核评估中,我市排名全省第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情况

本年度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230亿元,实际实现林业产值241亿元其中竹产值70.5亿元、油茶产值43.4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情况

先后建成咸安森工、黄袍山油茶、咸宁竹循环经济等特色园区,集聚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推进绿色发展;森林旅游蓬勃发展,潜山试验林场等4家单位成功获批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巨宁森工、黄袍山油茶、澳森木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

3生态效益   

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水平。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比部门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支出内容未偏离部门定义的目标内容。根据工作计划显示,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有细化,并根据细化指标完成工作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2、加强林业资产的管理,配置专管部门和专管人员,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切实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向使用部门做好林业资产管理移交工作。

3、部门预算编制全面、真实、准确、完整且收支平衡。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7.64%,做到与预算基本相符,预算填报准确。项目支出执行度有待加强。

(三)拟公开情况

已在咸宁市林业局网站公开。

 

 

 

咸宁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