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53/2021-2685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规财科
名 称: 2020年度林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4 18:02:29
一、自评得分
2020年度林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2.2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预算执行率情况。
2020年初部门预算收入7917.09万元,调整后实际收入9151.48万元,实际支出6952.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97%。
(二)完成的绩效目标。
1、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全市完成精准灭荒造林14.19万亩,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完成长江沿岸造林1.75万亩,占市年度计划1.14万亩的153.5%,占省年度任务0.55万亩的318.2%;完成石漠化区域人工造林0.55万亩、封山育林2.31万亩、封禁保护0.47万亩;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改培2400亩;国家森林城市顺利通过复查。
2、资源管护严格有效。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3.01%;全市完成林木采伐12.64万立方米,占年度采伐限额的22.56%;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行为,依法审核征占用林地133宗、面积645余公顷;重点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共清理疫木16.75万株,病虫害防治面积37.26万亩,防治率95.27%、无公害防治面积36.0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6.70%;全市42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26个,总空间面积为113667.59公顷;全市未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
3、野生动物保护有力。全市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教育31次;发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短信20万余条;印发《野生动物保护法》、“两个决定”和《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宣传册各5000余份;发布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全市关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37家;全市已完成53户养殖户退出补偿工作任务,兑现补偿资金约2888.9万元;处置禁养野生动物12.6万只。
4、产业发展总体平稳。目前正在建设3万亩的楠竹笋用林示范区项目。指导6个县(市、区)成功申报2020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全市共计2544万元,改造面积5.3万亩;成功申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企业、重新认定9家;创建省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1家。
5、重点项目稳步实施。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PPP项目总投资74.8亿元,目前,国开行湖北省分行与项目公司签订市直子项目借款合同,已到位年度信贷资金2亿元;开展农高区建设项目2500亩林地流转、林木清点、附属设施评估工作,市直子项目作业设计方案已批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预算资金全部到位,收入共计9151.48万元,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共支出6952.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9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368.51万元,支出4263.39万元,预算执行率97.59%;项目支出预算收入4846.87万元,支出2689.04万元,预算执行率55.48%。预算执行情况偏离原因主要为项目执行偏离,其中:
市林业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代建项目结余30.23万元,为工程还未完工的合同尾款;市发改委本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世界桂花城前期调研)结余38.69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咸宁市区东外环山体修复工程结余47.75万元,由于项目还未完工,剩余款项暂未支付;
市潜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潜山森林公园孝子山片区项目结余15.42万元,该笔款项为合同尾款,未到达合同付款条件,待以后年度执行;桂花博览馆升级改造项目结余300.54万元,该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由于疫情未完工,未达到付款条件,结转下年执行;
市森林防火中心森林航空消防地勤保障项目结余547.38万元、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补助项目结余481.54万元,此两项资金为多年结余资金,由于机构改革,该资金由省森林防火巡护站批准用于森林无人机防火巡护业务;森林防火无人机采购项目结余25万元,已于2021年年初执行完毕;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结余15.17万元,为常年性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珍惜濒危物种救助、监测与保护项目结余150万元,该资金为2020年下达用于2021年实施的省专项资金;
市林业科学院杨畈农业高新区笋用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余75.2万元,原因为项目部分区域林地附作物清点未完成,故暂时仅支付已完成部分苗木款及租金,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笋用林高效培育示范林建设项目结余28.7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2021年完工,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余50万元,该项目用于补贴笋用林示范基地建设,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前期耗时过长,启动较晚,故延期实施;
市潜山林场牛头坪林区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结余17.96万元,为质保金未到期还未支付;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结余80万元,原因为项目《作业设计》正在修改,等待相关部门批复后进行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3.01%;完成精准灭荒造林14.19万亩;长江沿岸造林1.75万亩,占市年度计划1.14万亩的153.5%;
(2)质量指标。重点工程合格率100%;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顺复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竹产业产值63.27亿元、油茶产业产值39.86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林木采伐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
(3)生态效益指标。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没有发生火情,全市没有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农满意度达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2、部门预算编制更加全面、真实、准确、完整且收支平衡。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7.59%,做到与预算基本相符,预算填报准确。项目支出执行度有待加强。
附:2020年度林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林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咸宁市林业局 填报日期:2021年3月26日
单位名称 |
咸宁市林业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4263.39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2689.04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9151.48 |
6952.42 |
75.97%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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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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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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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40分) |
数量指标 |
全市森林覆盖率 |
52.61% |
53.01% |
8 |
||||
数量指标 |
精准灭荒 |
12.3万亩 |
14.19万亩 |
8 |
|||||
数量指标 |
长江沿岸造林绿化 |
1.14万亩 |
1.75万亩 |
8 |
|||||
质量指标 |
重点工程合格率 |
100% |
100% |
8 |
|||||
质量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复查 |
通过 |
通过 |
8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竹产业产值 |
80亿元 |
63.27亿元 |
4 |
||||
经济效益指标 |
油茶产业产值 |
65亿元 |
39.86亿元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木采伐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 |
完成 |
完成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重特大森林火灾 |
无 |
无 |
10 |
|||||
满意度指 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林农满意度 |
98% |
100% |
10 |
||||
总分 |
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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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竹产业和油茶产业产值未完成原因主要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林业产业影响较大,导致产值降低。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下年度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拓展多种经营模式,助力林业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林业增绿增效、林农增收致富。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