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621号
机构电话:07158180368
机构职能: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