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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送审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索引号 : 011337653/2021-0016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

名 称: 关于《咸宁市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送审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05 10:37:39



征求对象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咸安区政府

1、将咸安区和高新区任务明确划分;2、精准灭荒面积适当调减;3、取消省界门户特色绿化任务;4、取消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任务;5、调整2021年抚育面积;6、个别对应表格数据进行;7、降低覆盖率目标;8、调减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

采纳:1.2.3.4.5.6

理由不充分;此数据是动态变化的,以省局每年公布数据为准。

嘉鱼县政府

1、长江沿岸造林绿化任务分解;2、降低森林覆盖率;3、调减天然林和生态公益面积。

采纳:1

统计口径及动态变化问题,以省局每年公布数据为准。

赤壁市政府

1修改2021年抚育面积;2、通道水岸绿化面积;3、增加长江沿岸造林任务面积;4、农田防护林网任务。

采纳:1.2.3.4


通城县政府

1、修改文字“药姑山”2文中第18项工程项目表述中增加“黄龙山”

采纳:1.2


崇阳县政府

1提出将崇阳县森林覆盖率由65%以上建议修改为62%

未采纳

崇阳县政府未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理由。

通山县政府

1取消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任务;22021-2023三年抚育任务分解年度适当调整;3、增加特色森林生态旅游景区;4、增加风景道建设任务目标;5、调减森林覆盖率目标值;6、调减天然林和生态公益面积。

采纳:1.2.3.4


建议5理由不充分;建议6此数据是动态变化的,以省局每年公布数据为准

市财政局

1将财政局调出有关11项责任分工单位;2、绿化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每年预算不少于1000万修改为市政府根据绿化项目考核结果予以奖补。

采纳:1.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原则同意行动计划;2、核查自然保护地名录;3、修改责任单位;4、修改责任单位。

采纳:123

理由不充分。

市农业农村局

1、修改责任单位;2、因是建设高标准农田需要,取消农田防护林网建设。

采纳:2

理由不充分。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1、划定城市绿线调整责任单位;2、编制绿道网规划调整责任单位;3、调整笔架山公园为塘角山公园;4、城市道路微循环完成时限。

采纳:34

理由不充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

1、长江堤防应培育混交林;2、将水利部门防护林纳入长防林抚育和病虫害防治。

采纳:1

理由不充分。

市发改委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