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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37653/2023-2599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市林业局

名 称: 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06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度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咸宁市林业局

                               20234月6

附件:

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办理任务

2023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办6件、会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办6件、会办9件)。

二、办理原则

(一)科室承办、专人负责原则。每件建议、提案根据内容相关性交由业务科室办理,由相关科室落实专人办理,专人答复,形成由分管领导指导、科室负责和专人承办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沟通联系、确保满意的原则。根据建议提案类型,委派相关负责人与代表委员见面,做到与代表、委员面商率100%;针对代表委员反映同类问题建议提案较多的,可召开同类建议议案集中办理见面会,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现场解答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确保代表、委员的满意率100%,明显提升问题的落实率。

(三)讲求质量、重在落实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答复函必须讲究质量,杜绝为了答复而答复,对承诺的事项一定要落实,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办理相关要求

(一)严格交办程序。收到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后,要组织相关科室及时清理核对,如交办的建议提案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及时反馈至局办公室,并书面说明退回理由,同时提出承办建议。

(二)认真做好答复。我局会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单位)必须于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须于7月31日前答复完毕。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对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答复,办理工作有新进展后,再以书面形式函告代表或委员;对短期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应如实说明情况;对办理“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应进行“二次办理”。

(三)规范行文格式。建议提案答复件的首页答复标题栏右上角,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标注大写字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承办单位续作解释说明的,用“D”标明。须在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左上角注明是否公开,如予以公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如不予公开,要单独行文说明理由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只需将答复寄送提出建议的每位代表,不需征询代表意见,征询代表意见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安排。主办的政协提案要将答复寄送每位提案人,并征询提案人意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要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一式一份,抄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立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炳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县级领导担任,各科室、局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海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二)讲究方式方法。相关分管领导和承办牵头科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突出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加强检查督导。局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提案定期办结。

附件: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