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53/2025-0156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
名 称: 咸宁市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正确指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细化推进“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重要议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等论著,第7期、第9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动谋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解决林业重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召开党组会1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律顾问服务和“法治热线”普法节目暨林业广播宣传事宜;召开局长办公会3次,传达学习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林业依法行政、法治讲座等工作;按时报送法治月报2期。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7项林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制定市林业局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共计14项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查短板、强弱项。三是提升法治质效。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咸宁市古桂花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试行)》,对树龄在三十年以上不满七十年的桂花树实行保护,经征求意见、法律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3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咸宁市古桂花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试行)》进行访谈解读。制定市林业局古桂花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试行)贯彻实施方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及时开展并公布清理结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2024年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并将有关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市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拓宽律师参与林业行政决策形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充分参与重大决策的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截至目前,审查合同出具意见30份、法律建议书19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三)提升政务服务。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2024年第一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深刻反思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林业落实具体措施,二是做好产业发展“店小二”。全力搞好涉企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开展企业回访调研,加强全过程、全周期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产品不配套、原料成本高、投资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在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林产品加工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强化林业要素保障。优化林地审核审批服务,依法依规保障汉南长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使用林地需求,主动对接、上门服务、持续跟踪,开辟重大项目用林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组织协调会商,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管”林业工作需要,落实林业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监督检查工作。各有关科室、局直单位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检查,及时更新监管动态、监管信息。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原市林政稽查队、市种苗站,属地林业执法机构配合,在咸安区、通山县开展林木种苗联合执法,对各类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林木种苗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进规范林木种苗市场。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会同法律顾问对咸安区、通山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2023-2024年关于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植物等类型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对法律适用、案卷制作及归档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5个,并对有关县市区下发整改督办函,指导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协同省林业种苗站对林木种苗案件开展督导,指导基层规范林木种苗行政案件办理。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制定市林业局推进依法行政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方案和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工作方案。三是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根据2024年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将林业行政执法职责回归机关,由现有内设机构和人员承担,林政稽查执法职责、林木种苗执法职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职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职责均由内设科室承担,已制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形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已申请部分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待行政执法规范、规则等制度通过局党组研究实施,执法队伍基本建成,将针对性开展岗前林业执法技能培训、案卷管理培训等。
(五)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一是依法依规处置涉林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置了通山县通羊镇泉港村许某对毁林毁地信访复查复核、崇阳县天城镇渣桥村刘某林权纠纷等问题。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对检察机关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多次磋商协调,与赔偿义务人签订通山县古树名木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并就该赔偿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赔偿义务人已根据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造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履行修复责任。
(六)加强法治教育。一是组织林业法治讲座。开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法治讲座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市县两级近50余人林业干部参加,推动准确理解行政复议法,提高林木种苗管理水平;组织织党员干部观看2024年荆楚普法云课堂。二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积极为新入职公务员申请账号,不定期提示、督促学习进展,实现人员全覆盖、学习常态化。三是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培训。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学时任务;选派4名执法骨干到市司法局参加为期3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培训班暨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讲座;参加2024年法官大讲堂审判业务-涉国家公园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培训课堂。
(七)强化林业普法。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重点普法任务和工作计划,机关有关科室、局直有关单位按月围绕工作实际针对性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实效性。积极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暨述法大会,追先进、找差距,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丰富林业普法形式。借助新媒体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开设林业普法小讲堂,编辑制作12期普法小讲堂节目,每月更新一期,共计播出12个月,涵盖湿地保护、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林长制、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各方面的普法内容;联合咸宁电台、公安机关制定森林防火-普法短视频,在重点防火期开展集中宣传;制定“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林木种苗宣传节目,推动以案释法。三是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将民法典学习教育列入法治讲座重要内容;在潜山森林公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日活动标语海报;在有关局直单位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标语;在局机关、局直单位、林业小区张贴、置挂宣传海报,累计张贴50余份;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转载宪法宣传海报。积极参加十六潭公园举报的“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2个,发放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森林资源违法案件较多。非法侵占林地现象屡禁不止,无证采伐林木的高发频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违法使用林地案、滥伐林木案,毁坏林木、林地案,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案,仍然是当前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二)林业行政执法无所依托。森林督查作为林业行政执法重要抓手,根据新一轮执法改革工作安排,林业工作站人员并入乡镇,县级林业执法队伍转隶到农业农村执法队伍,给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目前各地普遍反映森林督查工作难度很大。
(三)市级执法制度尚未建立。根据2024年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将行政执法职责回归机关,目前市本级机关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够、人手不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尚未建立。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咸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要求,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
(二)依法履行法治职责。推进“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对照“一规划两方案”涉林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林。强化林业依法行政,加强林业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拓宽律师参与林业行政决策形式,提升林业行政决策水平。优化林业行政审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三)增强林业普法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组织开展林业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开展林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创新林业普法宣传形式,持续组织“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林业普法小讲堂等节目。
(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咸宁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