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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机构名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祝武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621号

机构电话:07158138539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指导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