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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机构名称: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祝 武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621号

机构电话:07158180368

办公时间:8:30-12:00,15:0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