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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011337653/2020-201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办公室

名 称: 咸宁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7-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林业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4年,市林业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效率。2014年,成功创建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先后获得湖北省绿化模范单位、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全省先进林业局等省市先进10余项次。
    (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林业生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全市林业事业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局具体负责,明确了两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处室都明确了一位处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措施有力。先后出台了《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市林业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林业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处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四)及时准确更新各类政务信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林业网站上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全局2014年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公告公示等进行整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尤其是对"主动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进行了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咸宁林业信息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条。及时公开以市林业局下发的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件18个、项目经费24条、林业信息270条、办事指南信息10多项、法律法规2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按照市民的要求,我们对局领导班子和人事任免情况在咸宁林业网进行了公开。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界定标准不够明确、网站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网上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网上业务办理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保密管理,完善硬件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信息公开环境。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进一步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3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