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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53/2021-24838 文  号 : 咸林业发[2021]8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业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林业局

         2021412






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咸宁早日建成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林业贡献。

2021年全市林业主要工作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0.10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长3.0%,林木采伐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完成国土绿化10.4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4‰以内。


  1.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奋力建设中国桂花城。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桂花城的工作部署,开展桂花资源调查与建档,摸清栽种桂花主要分布区、品种、规格、数量(株数或面积)、权属等;加强咸宁古桂花资源保护,明确管护责任人,对遭受自然灾害、生长环境差以及病虫危害的古树,组织专家开展病虫害防治和技术复壮;做好《咸宁市古桂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建设集桂花品种保存、观赏、选优、繁育、销售于一体的科研科普和生产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栽植桂花面积2万亩;积极与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编制中国桂花城发展规划。(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野保湿地科、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资源科、林科院、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

2、做大做强竹产业。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竹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举办首届全球竹产业发展大会(高峰论坛);加强竹子博览场馆建设,提高产品档次,强化展示功能加强科技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竹林认证赤壁试点工作,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技术攻关和应用。(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林科院、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各县市区林业局)

3、擦亮生态底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域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保护与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树立森林覆盖率60%的奋斗目标,逐步放大生态优势,形成区域内绝对优势。(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资源科、项目办、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

4、编制实施好林业“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咸宁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谋划一批林业“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好规划。(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精准推进国土绿化

5、大力实施精准造林工程。坚持以“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为目标,创新造林机制,完成人工造林5.1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退化林修复3.9万亩。(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6、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采取“规划植绿、见缝补绿、拆违建绿”的方针,加强城市建成区绿化,栽植一批树形好、大规格、品种好的桂花树,彰显咸宁桂花特色。大力保护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等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身边增绿,见缝插绿,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绿色乡村18个。继续抓好通道绿化、省界门户绿化,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上台阶上水平。(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7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加大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林间空地补植补造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防护林的生态效益,最大化激活经济林的经济效益,发挥森林多功能作用。加强对近三年造林的抚育和管护。提倡多栽混交林、复层林;多使用乡土树种多培育大径级、珍贵树种。(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项目办,各县市区林业局)

8、抓好良种基地建设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协调做好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种苗站,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三、强化生态资源管护

9、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组织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管理,实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2021年度森林资源督查和即时监测信息核查工作,强化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和整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配合省林业局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等级划分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天然林区划落界,编制市、县两级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加强公益林管理,严格规范公益林调整,确保公益林规模稳定。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实施情况年度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和通山县《城区山体保护规划》。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完成4个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迎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检查验收。(责任单位:资源科、林政稽查队、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10、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修复。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禁食野生动物《决定》,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协调做好以食用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退养户的跟踪监测和困难帮扶工作。推进咸宁市野生动物“一中心三站点”救护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加强古树保护管理,指导各地对古树进行体检,对有病虫害和衰弱的古树进行救护、复壮。组织相关县市区完成古桂花资源调查,启动《咸宁古树名木》编撰工作。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湿地保护修复,做好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完成勘界立桩工作。指导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确保2022年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抓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加强湿地保护监督。(责任单位:野保湿地科、野保站、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11、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启动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台账,压实整改责任,按时间节点推进销号。(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科、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1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认真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抢抓时间除治病死松树,加大松褐天牛、美国白蛾等常态化综合防治力度,阻断疫病传播渠道,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确保全市病死松树数量比2020年下降20%,发生面积下降10%;全市拔除疫区1个,拔除疫点15。(责任单位:森防站,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13、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推进市、县二级林业防火机构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加快推进以国有林场和森林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的森林火灾立体监测体系、林火阻隔系统、以水灭火工程、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并有效处置早期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责任单位:防火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14、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生态产业发展路径,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促进“生态美、产业优、机制活、百姓富”有机统一。(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生态建设科,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林业局)

15、着力发展油茶产业。推广良种油茶,建设示范基地,发展精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实现油茶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种苗站,各县市区林业局)

16、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积极发展“林+中药材”“林+食用菌”“林+养鸡”等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17、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深化“三抓一优”,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每年至少提供4条有效项目信息。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调研、走访和解决问题等服务工作,每年解决具体问题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五、深化林业改革

18、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制定出台我市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市、县、乡、村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林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林长制改革的跟踪督办,指导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报告工作情况。(责任单位:资源科、生态建设科、林政稽查队、规划院,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1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和配套改革,指导推进林地有序流转,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面工作。加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完善林权流转监管平台建设,引导农户合法有序流转林地经营权。(责任单位: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资源科,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20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场长责任制,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实施以提高森林质量和严控采伐限额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经营和管理,促进森林资源健康可持续增长。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富美林场)示范点建设,加快水、电、路、房、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和巡护系统等基础设建设,补齐短板。(责任单位:国有林场管理处,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21、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争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林产品加工等项目资金,破解企业原料成本高、技术含量低、投资融资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强化要素保障,依法依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使用林地需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完善林业信用监管。(责任单位:资源科、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六、加强林业法治建设

22、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及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开展法治讲座2次以上。(责任单位:资源科、野保湿地科野保站、森防站、种苗站、林政稽查队;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23、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补齐法治工作短板。坚持法治思维,以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为重点,开展林业执法宣传和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涉林应诉;组织开展毁林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林业资源。大力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等专项行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清理、排查工作。(责任单位:资源科、野保站、森防站、种苗站、林政稽查队,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七、着力强化支撑保障

2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好用足贴息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规范林业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资金监管。全力争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户咸宁,尽快启动实施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县市区子项目。(责任单位:机关相关科室、项目办、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25、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产学研、林科教一体化建设,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建立竹产业发展研究院、桂花研究院,为咸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深入开展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大力推广森林经营、林下经济、桂花、油茶、笋用林高产栽培等实用技术,帮助林农增强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生态建设科、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林科院、森防站、种苗站、国有林场管理处,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26、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以“一中心、四系统”为核心的智慧林业建设,以此为依托,整合林业基础数据、生产数据,梳理完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试点建设成果,编制相关技术指南和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全省林业资源感知体系;继续开展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机制和无人机试点建设,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资源监管系统平台建设。(责任单位:资源科、防火科、规划院、森林防火中心,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服务乡村振兴

27、持续推进生态扶贫。积极争取造林绿化、生态修复、产业扶持、资源保护等项目资金向脱贫地区倾斜,持续推进笋竹两用林、油茶、中药材等特色基地建设,强化林业产业和就业扶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广油茶、森林经营等实用技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28、严格落实林业惠民政策。严格落实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林业惠民政策,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办公室、生态建设科、资源科、规财科、机关党委,各县市区林业局、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有桂花林管局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9、加强党的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

30、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交心谈心、民主评议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管理,认真落实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

3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一岗双责”,推行廉政承诺制,打造风清气正林业队伍。加强作风建设,以“深实严细久”的工作标准和“五到四多四从”的工作方法检验检视工作实效。持而不息纠治“四风”,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际成效推动基层减负有效落实。抓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和严格执纪问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

十、提升林业治理效能

32、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疫情防控,健全完善防控预案和工作机制,强化出入人员管控和公共场所消杀,完善疫情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按规定处理野生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野保湿地科、局直各单位)

33、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持续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扩大林业宣传阵地,加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资源科、生态建设科、野保湿地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34、强化平安建设。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大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力度,扎实推进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做好信访调处,积极防范林业各类风险,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切实落实保密责任,突出涉密人员和网络管理,确保林业信息安全。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风险监测防范,切实维护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野保湿地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桂花林管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