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53/2023-0814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市林业局
名 称: 市林业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及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9号)要求,市林业局对2016-2021年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1.市林业局对2016-2021年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1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 咸办文[2021]15号 | 2021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2 | 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林长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通知 | 咸林长办发[2021]1号 | 2021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3 | 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 | 无 | 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 |
2.其中长期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 咸办文[2021]15号 | 有效 |
2 | 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林长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通知 | 咸林长办发[2021]1号 | 有效 |
3 | 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 | 无 | 有效 |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无 |
4.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