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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有关政策文件

索引号 : 011337653/2025-2015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市林业局

名 称: 林业部门有关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一、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方面

(一)文件名称

20253月,省林业局印发《湖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2025—2035 年)》(鄂林改〔202531 号)

(二)文件核心内容

文件要求,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创新产品内容和形式。要以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四库增量为目标,科学规划我省林下经济产业布局,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到2035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4698.41 万亩,各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2万亩以上,重点县(市、区)形成林下经济特色产品和品牌,产品供应更加稳定,质量安全水平、产品流通体系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林农综合收入稳步提升。

(三)政策机遇分析

立足我市自然地理条件、林地林木资源现状、林下资源禀赋和林下经济发展水平,确立了我市鄂东南幕阜山林下竹产品、中药材、生态旅游发展区(咸安区、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和沿江丘陵平原林下蔬菜、养殖发展区(嘉鱼县)的发展定位,为我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二、盘活林业资产资源方面

(一)文件名称

202563日,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盘活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鄂林规〔202564号)。

(二)文件核心内容

文件要求,在依法依规、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资源可用、资金可融、风险可控的林地、林木、林生态投融资新路径,构建资源资产资本良性循环机制,最大限度盘活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并按照摸清底数、明晰产权、价值实现的总体思路,摸清林业资源现状,开展林地、林木、林生态转化利用试点,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林业资源科学利用与生态价值转化。

(三)政策机遇分析

我市是林业大市、森林资源丰富,因现行政策对我市国有林场(公益林占比很大)林业资源流转的限制较多,不利于盘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促进生产要素向林区流动。文件为盘活我市国有林业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提供了改革思路与试点遵循。推动文件有关要求和试点内容尽快在咸宁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质效,持续释放社会效益,挖掘林业资源价值实现的深度与广度,为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林业贡献。

三、构建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方面

(一)文件名称

2025610日,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 号)。

(二)文件核心内容

整合优化是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型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抓手。全国现有9000余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经前期整合优化后现有6700余处。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将自然保护地数量精简至5000余处,同时解决好保护地天窗过多,过于破碎等问题。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厅启动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在现有基础上,保留一批符合设立标准的,归并一批功能相近、地域相连、管理可行的,撤销一批达不到标准、空间破碎严重、保护价值不高的,建立空间布局合理、边界范围清晰、管理规范有效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

(三)政策机遇分析

我市原有自然保护地47个,2023年整合优化后保留24个,总面积为12.4万公顷,但存在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缺失、单体面积过小、生态保护价值偏低等结构性问题。文件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整合优化保护价值不大、没有管理机构、空间破碎化自然保护地提供契机,也为破解地方经济发展要素保障难题提供了重要机遇。按国家对各省整合优化成果坚持成熟一批、批复一批的原则,湖北省正积极争取成为全国首批获批省份,为我市解决受保护地管理政策限制的项目加快落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