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咸宁高新区: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