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咸宁市林业局
2015年12月23日
目录
1、国家对林业的战略定位,为林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 9 -
2、强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保障性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 - 44 -
(七)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 - 49 -
(2016--2020)
咸宁市国土总面积1479.2万亩,截止2015年底,林业用地903.6万亩,占61.1%。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655.4万亩、疏林地11.7万亩、灌木林地106.1万亩、未成林地29.6万亩、苗圃地4.1万亩、宜林地76.4万亩、无立木林地20.0万亩、林业辅助用地0.3万亩。全市森林面积729.5万亩,森林覆盖率49.32%,活立木蓄积1565.3万立方米,楠竹立竹量2.6亿株。
目前,全市共有生态公益林247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27.3%,商品林林地656.6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72.7%;全市有自然保护区、小区18个,面积46.0万亩;共有湿地132万亩(不包括稻田湿地),国家湿地公园5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湿地保护面积38.1万亩;有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8个,面积10.7万亩;有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个。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绿满荆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的定位,加快“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五个咸宁建设以及建设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咸宁林业实际,在总结“十二五”林业建设、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咸宁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咸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动员全市实施“生态持续”、“绿色崛起”战略,以建设“生态咸宁”为核心,大力推进“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广泛开展“绿满鄂南”行动,重点发展竹产业、油茶产业等林业特色产业,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不断深化林业改革,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咸宁市先后荣获湖北省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等称号。
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175万亩,累计完成封山育林103.9万亩、中幼林抚育313.7万亩,义务植树3580.9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6%。
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相继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林、低产林改造、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油茶示范县、珍贵树种示范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建设。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完成率100%,累计完成人工造林90.20万亩,封山育林30.65万亩。
林业生态创建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林业生态示范县和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咸安区、通山县成功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全市有63个村被评为“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2012年获得“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2015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咸宁市潜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得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全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并举,壮大提升林业经济,进一步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坚持“一县一业”、“众乡一品”,以竹子、油茶、杨树和经济林果为重点,加快林业产业板块基地建设,全市林业特色基地发展到380万亩,其中竹林163万亩、以杨树为主的速生工业原料林60万亩、油茶60万亩、水果30万亩、苗木花卉8万亩、桂花、中药材等均突破7万亩。大力发展竹产业、林纸业、油茶产业、森工板材业、生物质能源业、桂花产业、中药材产业、苗木花卉业、森林食品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十大林业特色产业,全市依托龙头企业林产加工企业发展到500多家。积极实施园区化发展战略,先后建成森工科技产业园、竹产业园、油茶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着力打造“竹产业”、“油茶产业”双百亿林业特色产业。201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实现114.09亿元。
资源管理更加严格。“十二五”期间,完成了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进一步完善了采伐指标的分配管理,实行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轨,以采伐限额统一控制指标,平均年完成林木采伐16.73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内。森林覆盖率增加到49.32%,活立木蓄积达到1565.3万立方米(立竹2.6亿株),林业用地面积达到903.6万亩,比“十一五”末增加了20.1万亩,受理林业案件3229起,查处率达98%。完成了编制实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全市林地落界“一张图”、“一套数”。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623宗,6.3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47万亩,比“十一五”末增加了15万亩。
生物多样性保护卓有成效。至“十二五”末,全市共建成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54.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6%。共获批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保护面积达38.1万亩(其中纯湿地面积33.6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6%。建成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6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面积10.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0.7%。
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59次,出动警力和执法人员1180余人次,处理违法人员295人,对违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清理集贸市场25处、整顿酒店786家,查处非法运输国家Ⅰ、Ⅱ级野生动物案件5起、非法运输省级野生动物案件58起、非法捕猎案件86起。加强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疫源疫病监测站8个。认真做好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情况调查,驯养繁殖经营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逐步规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突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测报准确率88.4%,无公害防治率88.3%。重点实施了幕阜山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和咸宁市杨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有效控制了马尾松毛虫、竹蝗、杨树蛀干害虫和杨树食叶害虫等常发性病虫害,未发生大面积危害。针对松材线虫病和楠竹刚竹毒蛾虫害,两次启动应急预案,清理松材线虫病枯死木6000余株,防治刚竹毒蛾面积18万亩。
森林防火扎实有效。市政府组织修订并发布了《咸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施湖北省鄂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实际投资937.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9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102.9%,完成了信息指挥、瞭望监控、林火扑救等三大系统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提高了防控能力,提升了决策能力,加强了扑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5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56起,过火面积36292亩,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与“十一五”相比均有明显好转。2013年3月,咸宁市林业局被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授予“2010-2012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市共有林业科研机构8个,林业科技人员860人,其中具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10人;年培训林农1.5万余人次,对口帮扶林业科技示范基地100余个,科技示范户3200余户;新建良种基地440亩,采种基地540亩,林木良种使用率达90%以上,并初步建立全市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林业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集体林权改革不断深化。“十二五”期末,全市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集体林地面积为750.3万亩,已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744.29万亩,核发林权证面积721.27万亩,占96.9%;应发林权证本数为172379本,实发林权证本数为161933本,发证率93.9%。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0多人次,共处理林权纠纷案件3290件,调解林权纠纷面积29万余亩。为全市22022户农户和108家企业进行了森林资源流转,流转面积达203万亩,流转金额达10.24亿元,有效地促进了林业经济繁荣发展。
国有林场改革初见成效。“十二五”期末,全市国有林场新建各种林业试验示范基地20多处,良种资源繁育基地10多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稳中有长,到2015年,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90.5万亩,活立木蓄积171.6万立方米(楠竹立竹1135万株)。较“十一五”分别增长27.7%、35.3%。
建成了林业综合系统办公平台,成功创建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示范市。湖北省航空护林站成功落户咸宁,为我市森林资源管护提供了更加便利条件。建成了咸宁桂花、竹子、油茶三大博览馆。全面建成潜山林场、市林科院职工拆迁还建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安居乐业。建成了森林公安局、潜山林场办公用房、老干部活动中心,修缮了向阳湖林业农场,新建了苗木基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三抓一促”活动等,林业干部职工作风更加扎实。
根据湖北省2015年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全市林业用地面积903.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55.4万亩,活立木蓄积1565.3万立方米,亩均蓄积2.9立方米。森林资源数量不多,单位面积产出率不高,森林质量有待提升。
全市林业虽形成10大产业体系,门类齐全,除竹产业、林板业、油茶产业有一定规模外,其它产业规模不够或未形成规模;企业缺乏自有原料林基地,原料需求完全依靠市场供给,资源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加上生产技术装备落后,工艺陈旧,粗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品牌效应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且林业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高,企业之间联系不紧密,难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规模效应不明显。
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山体和林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盗伐滥伐林木现象依然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任重道远。
林业社会化服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共财政服务、融资服务、林业科技服务、林业标准化建设、森林认证等林业服务机制不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绿色考评体系等不够完善,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不足、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
林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业,维系着生态安全、气候安全、木材安全、物种安全、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碳汇和文化功能,是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复合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途径。但林业涉及范围广、产业链条长、收益期长、加上暂停征收育林基金后基层林业部门尤其困难,更有部分林业行政机关、执法单位和基层林业站没有纳入全额预算,生态补偿标准低等等,均不利于林业事业发展。完善林业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提高林业建设水平、提升生态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及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国际社会对林业在维护人类生存所具有的特殊作用认识的日益深化,以及国际政治博弈、应对气候变化、经济全球化、资源危机等客观形势,凸显了林业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地位,对维护国家利益、提升国家影响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做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度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五年规划。并确立了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林业发展战略总方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理念,明确保护天然林,并支持森林城市建设。
省委十次党代会确立的“五个湖北”建设和长江、汉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出了湖北林业发展新任务。市委、市政府相应实施建设中部绿色崛起标杆城市、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城市、万里茶道经济带源头城市、绿满鄂南的战略定位提出了咸宁林业发展新目标。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着力改善交通条件,咸宁区位优势不断凸显。万里长江绕市而行,天河机场相距仅百公里,107、106国道贯穿全境,京广铁路、京广高速铁路通达南北,加上已建成武咸快速通道、京港澳高速、杭瑞高速、咸通高速、咸黄高速公路和在建的武深高速公路,构建了咸宁发达的交通网络。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使得咸宁发展成为“两圈”建设的接合部、承接产业转移的桥头堡,成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咸宁林业依托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已由传统的乡村林业向现代都市林业转变,必将进一步促进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
林业事关生态建设、民生发展,咸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有着可靠的组织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林农对增收致富的渴望,为林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咸宁民间资本充裕、民营经济活力充沛,区域内林业广泛的投资领域已经成为新的投资热点,为林业产业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当前市场、金融机制灵活,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也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土地石漠化扩展、湿地不断退化、水土严重流失、干旱缺水、气候变暖。人地矛盾较突出,水、大气、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区的热岛效应显现,小城镇和村庄的绿化、环境整治相对滞后。岗地林网、通道绿化、生态廊道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网络。迫切需要加快城市的森林建设和湿地的恢复,满足公众的需求。一些地方林相单一、整体林分质量不高,混交林比重偏低,森林景观功能较差。产生的原因之一是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最根本的治理途径之一是发展林业。林业在提升地区生态环境实力、展示地区形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日益迫切。
林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目前,我市规模毁林开垦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但在农村,以拱地头、扩地边、圈宅基地等隐蔽方式蚕食林地的现象仍较常见。公路、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风电建设、采矿采石、经济开发区建设等不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随意圈占林地问题仍时有发生。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步入跨越发展快车道,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根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30年,咸宁城区面积将扩大到165平方公里,人口将增至100万人。工业、交通、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中涉及林地征占用限额管理,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另外,随着耕地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触角不断伸向林地,森林资源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
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依然是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根源。深化改革、依法治林必须建立健全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原先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制度体系难以适应新时期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主的林业建设,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等地方法规尚待完善,在生态资源监管、生态监测评价、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以及相关财政投入等方面的制度保障还相当欠缺,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绿色考评体系等不够完善,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待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创新。“十三五”期间,谋划好全市林业制度体系建设,增强林业发展后劲,释放林业改革红利,实现全市林业跨越发展面临的压力仍然相当巨大。
长期以来,林业部门十分重视林业科技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但就现行体制而言,还存在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科技创新不足、创新平台落后、科技人员积极性和热情不高、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林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攻关等也未真正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良性循环。
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质量有待提高,现阶段林业发展中仍存在着资源性、结构性和体制性等诸多矛盾,难以适应社会快速发展对林产品的多功能需求,林业建设与发展任重道远。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围绕绿色崛起、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富民”战略,全面实施绿满鄂南行动,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咸宁,创新林业体制机制,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快依法治林进程,加快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着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建设生态安全体系作为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有效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林业生态效益和生态服务功能,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加快绿色发展步伐,提升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生态文明和小康咸宁、 咸宁、创新咸宁、开放咸宁、幸福咸宁等“五个咸宁”建设提供生态支撑。
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划定生态红线,明确生态空间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确保生态资源稳定增长。完善生态安全法制体系,严厉打击违反生态红线、毁林开垦、乱捕滥猎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治意识。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林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实现林、科、教、产、学、研有效对接,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支撑和示范作用。
实施“绿色富民”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提高林业经济收入,满足人们对绿色生态产品的需求,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就业增收和社会和谐。
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全面实施绿满鄂南行动,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市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林地、森林面积和湿地保护面积逐步增加,森林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林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林业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到“十三五”末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905.1万亩以上,森林面积达到769.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0.0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92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面积达50万亩,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保持在54万亩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1)约束性目标
①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903.2万亩以上;
②森林覆盖率达到50.07%以上,年均增长0.15%;
③森林蓄积量达到1892万立方米以上,年均增长4%以上;
④重点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保持在247万亩以上;
⑤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54万亩以上;
⑥森林公园面积达到10.7万亩以上;
⑦湿地保护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
⑧年征占用林地面积控制在4500亩以下;
⑨森林年采伐限额控制在60.35万立方米以下。
(2)预期性目标
①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905.1万亩以上;
②森林面积达到并稳定在769.8万亩以上,乔木林平均蓄积量达到3.76立方米/亩;
③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749万吨;
④交通道路(主要干道)绿化率达到100.0%;
⑤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0%以上;
⑥城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5.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0平方米以上;
⑦林业经济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⑧基地供种率达到80.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0.0%以上;
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0%以上;
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公众知晓率达到90.0%以上;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0%以上;
“十三五”期内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300万个。
咸宁市林业“十三五”规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高效生态产业为重点,以建设美丽咸宁为目标,全面实施“绿色崛起”为战略,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按照“统筹兼顾、生态优先”的原则,依据湖北林业发展区划和湖北森林植被区划,结合咸宁市市域实际情况,构建以“三区三廊四带多点”的生态布局和“一心四群多点”的产业布局。
根据咸宁市地形地貌和森林资源分布特点,结合生态重点区域分布特点,以“绿满鄂南、建设美丽咸宁”为宗旨,规划为“三区三廊四带多点”的生态格局,形成生态优良、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生态网络体系,打造山、水、路、村、城相融合的美丽咸宁。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区山体、重点水道、主要交通干道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建设与生态修复,大力推行美丽乡村建设,严格控制非煤矿山开发。
三区:根据湖北植被区划将咸宁划分为三个生态功能区,即北部平原湖区生态防护区、中部低山丘陵生态发展区、南部高山远山生态涵养区。
北部平原湖区生态防护区。指江汉平原湖泊植被小区,主要包括嘉鱼县和赤壁市的赤壁镇、神山镇以及咸安区的向阳湖镇、官埠桥镇和贺胜桥镇。建设内容为大力开展农田防护林、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林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功能,促进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中部低山丘陵生态发展区。指蒲咸丘陵低山湖泊植被小区,主要包括赤壁市除随阳山和陆水湖以南乡镇外及咸安区除斧头湖、西凉湖周边乡镇外的大部分面积,以及崇阳县路口镇和通山县黄沙镇、楠林镇、大路乡等范围。建设内容:采取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高效林业建设、森林灾害防控等措施,对山、水、路、村、城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修复、扩充与提质,全面完善森林生态系统。
南部高山远山生态涵养区。指幕阜山地植被小区,主要包括通城县、崇阳县(不含路口镇)、通山县(不含黄沙镇、楠林镇、大路乡)以及赤壁市随阳山和陆水湖以南地区。本区特点是具有自然森林植被、库区、石漠化地区和矿区等,建设内容:以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休闲景点等为多个绿核,重点实施可造林绿化地造林、退化林地修复、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碳汇造林等工程,以营造结构稳定、物种多样的植被为主,提高林分质量,构建幕阜山区重要生态屏障,烘托地域特点,提升鄂南绿色品位。
三廊:以咸宁市的三条重要河流体系,划分为三条绿色廊道:陆水河绿色廊道、富水河绿色廊道和淦河绿色廊道。
建设陆水河、富水河和淦河等重点水域两岸绿色廊道,加强生态防护林、生态隔离带和林水一体化建设,根据地势尽量建设较为宽阔的林带,形成生态防护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齐备的“滨水绿色长廊”。
四带:以咸宁市林业区域发展特点,划分为四条林带:沿江防护林带、复合交通干道林带、106国道交通干线林带、杭瑞高速交通干线林带。
根据咸宁市长江沿岸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利用沿江水岸用地条件构建沿江防护林带。
以107国道、京广澳高速、京广线、武广高铁、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等组成的复合交通干线林带。
根据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等相关管理规定,对106国道、杭瑞高速公路进行带状绿化,构建106国道交通干线林带和杭瑞高速交通干线林带。
多点:指以乡镇、村与城镇形成的众多生态绿点。在全市范围内,以绿满鄂南为主题,进行绿色乡镇、村与城镇的示范建设,采取保护、修复、扩充与提质措施,全面实施绿满鄂南,打造美丽咸宁绿色名片。
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利用对外开放平台,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示范推广、合理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围绕发展现代都市林业,重点培育生态竹产业、油茶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森林旅游产业等四大林业优势主导产业,在全市形成四大产业群。着力建设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林业精品园,积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林下经济等,依托咸宁丰富的森林及林产品资源,建立大型林产品交易中心,构建“一心四群多点”的咸宁林业产业格局。加快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和优化林业经济。
一心:一个大型林产品交易中心。依据交通区位和森林资源条件,在咸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一个大型林产品交易中心。
四群:生态竹产业群、油茶产业群、苗木花卉产业群、森林旅游产业群。
生态竹产业群:按照《咸宁市竹产业发展规划》,以咸宁现有分布的两条竹资源带为基础,通过笋用竹林基地、材用竹林基地、笋材两用竹林基地和生态公益林竹林基地“四基地”的示范、辐射及推广,扩大竹资源总量;同时通过高效楠竹科技示范园、高效雷竹科技示范园、竹种园及咸宁市竹产业园建设,形成完整的竹产业链,促进全市竹产业加工集群发展,并依托竹资源大力发展竹文化旅游,打造咸宁百亿竹产业。
油茶产业群: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现有油茶资源为基础,在全市六县市区大力发展油茶基地,扩大油茶资源总量。以通城黄袍山油茶科技产业园为示范,在全市培植2个以上集油茶产品研发、基地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园,打造百亿油茶产业。
苗木花卉产业群:以107国道、208省道、209省道为基础向两侧辐射,发展特色苗木花卉基地,形成纵横交错的两条苗木花卉走廊,主要培育咸安区向阳湖镇、贺胜桥镇、横沟桥镇、官埠桥镇、桂花镇、双溪桥镇、大幕乡、通山黄沙镇、崇阳县路口镇、赤壁市神山镇等十大苗木乡镇,重点发展珍贵绿化和高标准造林苗木,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桂花、南方红豆杉、香榧等苗木花卉产业品牌,把咸宁建成华中地区最大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森林旅游产业群:以现有的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植物园等森林资源及景点为基础,以珍贵林木资源发展、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文化挖掘等为手段,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教育基地建设、森林旅游宣传推介(举办旅游节)等为措施,整合现有休闲旅游资源,打造温泉—赤壁,温泉—通山,温泉—崇阳、通城,温泉—嘉鱼等旅游线路和多个旅游精品景区,积极开发幕阜山生态旅游线路,发挥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优势,全面提升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把咸宁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区域性的商贸物流中心和会展中心,让森林旅游产业成为咸宁绿色崛起的“第一名片”。
多点:以金桂湖低碳示范区、贺胜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咸嘉新城及咸宁六县市区重点园区等为载体,建设辐射全市乡镇层面的产业点,在增加经济总量同时,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网,促进全市产业低碳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大力推进绿满鄂南行动,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围绕实现绿色全覆盖目标,全面深化国土绿化,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07%,活立木蓄积达到1892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不少于903.2万亩。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生态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全国领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1)加快推进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造林
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为目的,以体现区域特色的原则,结合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大力发展楠竹、香椿、酸枣、枫香、木荷、湿地松、柏木、马尾松等用材林,低山丘陵主要栽植油茶、茶叶、香榧、水果、香樟、桂花等经济林和绿化苗木,加快推进宜林荒山(地、滩)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预备造林地等无立木林地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到2020年,全市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造林达到59.6万亩。
(2)扎实推进通道及水岸绿化
大力推进以道路和水系为重点的通道绿化。加快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等主要通道两侧绿化。重点对以107国道、京港澳高速、京广线、武广高铁、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等组成的复合交通干线林带,以及沿106国道、杭瑞高速交通干线林带、长江咸宁段、陆水、淦水、富水等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根据道路、水道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带状绿化及生态修复,构筑三条贯穿市域中部的绿色交通景观带,及四条兼具生态防护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齐备的“滨水绿色长廊”,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绿色生态网络。
到2020年,完成建设里程1000公里,营造林面积10万亩,实现全市主要交通水岸干道绿化率达到100.0%。
(1)绿满鄂南,大力打造生态示范绿点
以绿满鄂南为主题,进行绿色乡村、社区、乡镇与城镇的示范建设。充分结合新农村、新社区、森林城镇、生态示范县建设,统筹推进村旁、路旁、宅旁、水(沟、渠、塘、堰)旁及零星闲置地绿化。建成房前有景、庭中有果、屋后有林,森林入村、绕路、依水、围田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实现全市400个村达到“绿色示范乡村”标准,进一步推动绿色示范乡镇、绿色示范县建设,促成创建咸宁绿色示范市,打造美丽咸宁绿色名片。
(2)整县推进,全面建设绿色示范市
采取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为重点的山区绿化;以农田林网、绿色村庄为重点的平原绿化;以省界接壤通道、接壤镇村为重点的门户绿化;以路边、水边、河道为重点的通道绿化等措施,统筹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扩绿提质,连线成片,整县推进。到2020年,全市6个县(市、区)均建成为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使我市达到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标准。
(1)加强中幼林抚育
为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积极引导造林业主对用材林、竹林等进行中幼林抚育管理,改善林分生长环境,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十三五”期间,完成中幼林抚育100万亩。
(2)实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程
对陆续进入成熟期、过熟期的防护林,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在最大限度维持区域生态防护功能前提下,采取落实责任主体,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等措施逐步实施退化防护林改造。优先改造退化严重、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危害的人工防护林。到2020年,改造退化防护林22万亩(占全市重点防护林面积8.9%),提升防护林整体质量和生态防护效能。
(3)加强森林资源定向培育
根据经济社会和生态上的特定要求(木材、林副产品、风景、国防、生态防护等要求),采取高投入、集约化经营的方式,规模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珍贵树种木材储备林基地,解决林业企业发展的原材料短缺问题,实现林业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到2020年,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10万亩和珍贵树种储备林基地10万亩。
加强西北部平原湖区生态防护区建设,重点在咸安、嘉鱼、赤壁境内大力建设农田林网,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功能,同时改变虰螺滋生条件,抑制吸血虫漫延,促进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300亩左右的网格面积,植树排数2-4排营造通风结构的防护林带并对现有林带进行补植不造。到2020年,全市营造林业血防林7.5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1)完善城市公园体系
以城市“增香、百园、绿道、通道、滨水、绿屏”等建设为重点,按中心城区400-500米见园,城市规划区300米见园的要求,积极扩建城市公园绿地,发展滨水公园、休闲公园、专类园、街头小游园等多样化城市公园。积极开展低碳社区、森林校园、花园工厂等工程建设,实施“乔、灌、草结合,树木、花卉、盆景并重”的立体式绿化美化格局。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40.5%和13平方米/人。
(2)加快城郊公园建设
完善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亚热带树木园、竹种园、桂花品种园、咸宁植物园等基础设施和引种驯化建设,建设面积5400亩。加快青龙山公园、孝子山公园、双龙山公园、杨下公园、官埠公园、梓山湖公园、向阳湖公园等城郊公园建设,到2020年,建设城郊公园面积9000亩。
(3)开展城市绿道建设
全面开展城市绿色景观通道建设,努力构建以市中心城区出入口通道和旅游通道为主线,以各县(市、区)主要出入口通道、沿线乡镇公路为辅线,以周边山地、村庄为片的城乡一体绿道网系统。到2020年实现全市平均每平方公里有1公里绿道,市民5分钟可达社区绿道,15分钟可达城市绿道,30-45分钟可达区域绿道。
(4)开展近自然化改造
结合《咸宁市城市规划区自然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心城区自然山体保护和改造,对城郊部分林分结构单一、林相长势不好的山体进行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逐步营造混交林和风景林。对靠近居民区的自然山体,在不改变原有林地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园林化改造,建成社区公园。到2020年,完成修复城区及屏障山体4.82万亩。
以咸宁竹产业园为依托,新培育26.5万亩高效竹林示范基地,加强重组竹项目建设,发展竹工艺、竹纤维、竹炭项目,引进竹缠绕复合压力管项目,力争2020年实现年产值100亿元,把咸宁建成华中地区最大的竹制品出口加工基地。其中:竹缠绕复合压力管项目是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项目,该项目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属于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材料产业,计划投资20亿元,建成年产20万吨竹缠绕复合压力管项目,实现年产值60亿元。
抓住国家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机遇,新建高产油茶基地60万亩,改造低产老油茶林20万亩。以湖北黄袍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展油茶精深加工,到2020年,全市油茶面积达到120万亩,实现年产值100亿元。
依托巨宁森工集团,打造现代林业森工科技产业园区,建成30家森工产业集群,新发展杨树、泡桐、湿地松等速生丰产林15万亩,新上20万立方米进口刨花板生产线,配套包装、运输物流、装饰印刷等产业,形成年产值40亿的规模效益。
以107国道、208省道、209省道为两条轴心,主要培育咸安区向阳湖镇、贺胜桥镇、横沟桥镇、官埠桥镇、桂花镇、双溪桥镇、大幕乡、通山黄沙镇、崇阳县路口镇、赤壁市神山镇等十大苗木乡镇,重点发展珍贵绿化和高标准造林苗木,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桂花、南方红豆杉、香榧等苗木花卉产业品牌,努力将咸宁打造为华中地区最大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计划新建苗木花卉基地3万亩、改建苗木花卉基地10万亩。
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发展林粮、林茶、林果、林菌、林药、林油、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5万亩。
突出抓好蓝孔雀、梅花鹿、虎纹蛙、七彩山鸡等开发技术成熟、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保护管理到位、种群数量稳定的野生动物资源的开发研究,到2020年,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10个,积极培育新的林业产业增长点。
借举办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的契机,提高咸宁旅游知名度,重点打造7个旅游精品区,建设好4条主要旅游线路,形成“一节四线多景”的森林旅游格局。
(1)打造旅游精品区
以咸宁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九宫山自然保护区、隐水洞风景区、鄂南大竹海风景区、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三国赤壁风景区、黄龙山自然保护小区等为核心,以珍贵林木资源发展、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文化挖掘等为手段,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等为措施,打造7个主要旅游精品景区。
(2)重点旅游线路建设
整合现有休闲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幕阜山生态旅游线路,重点建设4条旅游线路:①温泉—汀泗北伐遗址—双石水库—中伙铺车站遗址—龙佑温泉—陆水湖国家级风景区—赤壁古战场—黄盖湖(至赤壁方向);②温泉—太乙洞—金桂湖—隐水洞—大幕山森林公园—牛迹岭李自成墓—九宫山国家自然风景区保护区(至通山方向);③温泉—太乙洞—鸣水泉—星星竹海—桂花源—金沙—浪口温泉—隽水河沿岸景观区--青山湿地公园—百泉地质公园—大溪湿地公园—大溪保护区—黄袍山遗址(至崇阳、通城方向);④温泉—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斧头湖自然保护区—三嘉临港新城—三湖连江(至嘉鱼方向)。
(1)加强天然林保护
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要求,逐步把原天保工程区外的县市区的天然林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着力点,推进林业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到2020年,实现全市533万亩天然林全面有效管护,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
(2)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
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益林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对全市247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183万亩、省级64万亩),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人,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扩大生态公益林总量。
(3)严格林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对全市903.6万亩林地实行林地用途管制,明确林地管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地、合理供地、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年征占用林地面积控制在4500亩以下,大力推进全市林地“一张图”建设。
(4)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和重要区域林分的采伐管控,严格控制皆伐作业,规范树木采挖移植。加大违法采伐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湖北省“十三五”采伐限额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积极推进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到村到户和公示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年生长量大于年消耗量。到2020年,全市年采伐限额控制在60.35万立方米以下。
(5)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严格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不断提高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联合稽查、森林公安、林政、野保等部门,组织开展针对乱砍乱伐,违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盗采盗运古树名木和珍稀动植物、违章运输木材等各种形式的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行动。
(1)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
以长江、陆水等河流沿岸为建设重点,大力推进沙化土地和沙滩造林,加大封山育林和石漠化地类治理力度,加快矿区植被恢复,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林地改良、封育补植等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建设乔灌草、带网片点相结合的森林生态防护体系,促进沙化、石漠化及矿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恢复,提高林地的质量等级,实现林地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到2020年,防沙治沙面积1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11万亩,实施矿区植被恢复2万亩,实现退化林地治理率达到90%以上。
(2)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在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重点在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等沙化严重、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到202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面积5万亩,使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基本得到治理。
按《湖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主要完善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立航空护林站,拓宽森林防火数字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的能力和水平,控制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下。
(1)森林航空消防
通过航空护林站建设,加强驻站专业队伍培训,提高机降、索降快速灭火能力;引进续航能力强、载量大的大中型飞机,实现森林航空消防全覆盖,实现森林航空消防的大发展、大跨越。到2020年,新建航空护林站1个,租用飞机3架,配套建设火场侦查及森林航空区域监视服务等系统。
(2)林火阻隔系统
按照“因害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森林资源保护价值高、重要保护目标等部位以及山脚田边地带建设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到2020年,建设林火阻隔系统450公里,其中工程阻隔带325公里、生物阻隔带125公里;新建和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65公里,其中林Ⅲ级、林Ⅳ级路25公里,简易路140公里。
(3)林火预警监测系统
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卫星遥感、高山瞭望、视频监控、飞机巡航和地面巡护等多方位为一体的立体林火监测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和瞭望塔等设施设备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到2020年,建设视频监控系统110套,新建瞭望塔16座、改造瞭望塔17座,配备高倍望远镜72架、红外探测仪等100台、摩托车30辆、巡护车16辆、巡护船10艘、定位仪72台、望远镜300架。
(4)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
依托现有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以数字超短波通信为主要内容的火场通信网络、以VSAT卫星为主要内容的卫星通信网络、以综合通信车为主要内容的机动通信系统建设、以指挥中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以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的业务软件建设,建成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应急通信网络和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省至各市、县(区)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森林防火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建设VSAT便携站1套、视频图传系统9套,配备海事卫星电话7套、数字超短波车载台16套、手持台200台,配置小型综合通信车8辆,野外太阳能供电设备72台套;升级和完善市、县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设备7套,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及系统管理软件各7套。
(1)松材线虫病防控
针对松材线病对我市林业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防控松材线虫病是我市“十三五”期间森防核心工作。到2020年,建立松材线虫病监测点20个,防治松墨天牛面积40万亩。
(2)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贮备库建设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物流产业迅猛发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类型和灾害频率不断增加。为提高御灾能力,必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救灾物资贮备库建设。到2020年,建设林业有害灾害应急物资贮备库7个(包括6个县市区和市森防站),每个贮备库200平方米,总面积1400平方米,并配备防治药品、器械等及其它必需物资。
(3)生物防治示范区建设
生物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以促进森林健康、实现林业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为目标,以境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为治理对象,以可再生性生物天敌和制剂为主要治理手段。防治对象包括:马尾松毛虫、杨树舟蛾、松材线虫病、竹蝗、刚竹毒蛾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生物防治天敌和制剂包括:白僵菌、BT、赤眼蜂、肿腿蜂、病毒、诱捕器等,到2020年,建设生物防治示范区面积10万亩。
(4)杨树和楠竹食叶害虫监测防治
杨树和楠竹食叶害虫已成为我市常发性虫害,对生态和林业经济影响巨大。实施工程治理重点防治杨树舟蛾、竹蝗和刚竹毒蛾等虫害。到2020年,防治面积50万亩。
(1)加大野生珍稀濒危树种保护力度
采取建立珍稀濒危植物资源保护基地、繁育基地、建立监测点等多种手段,加大野生珍稀濒危树种保护力度。“十三五”期间,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生境和种群状况调查监测,并建立野生珍稀濒危植物种源基地10个,重点对钟萼木、香果树、鹅掌楸、香榧、紫茎、红椿、凹叶厚朴、花榈木、红豆杉等进行保护和培育。到2020年,保护面积10万亩。
(2)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
采取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严厉打击偷猎、设立监测网点、野生动物保护站等多举并重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种源及其栖息地保护与建设,重点建设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阳山白颈长尾雉自然保护小区,对珍稀濒危动物云豹、穿山甲、白颈长尾雉等实施救护。积极推进葛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和建设工作,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类型,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提升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促进野生动物保护提档升级。到2020年,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4万亩,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7个、保护站2个。
(3)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进一步完善以国家级、省级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大力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等湿地恢复工程,恢复湿地功能。加强湿地保护监督管理与合理开发,纳重要湿地为禁止开发区域,采取生态清淤、植被恢复、增殖放流、饲草料种植等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健康种植、养殖模式,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探索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积极申报湿地项目,争取湿地生态补偿,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到2020年,在咸安区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崇阳县青山国家湿地公园、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通山富水国家湿地公园、金桂湖省级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保护面积达50万亩以上,同时积极申报嘉鱼县三湖连江国家级湿地公园、通山县望江岭省级湿地公园,有效缓解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趋势。
着力推进“十二五”获批的5个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各项恢复、建设任务,顺利接受国家验收。进一步完善湿地资源有偿使用、效益补偿、征占用管制和破坏赔偿等制度。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为指针,遵循现代林业发展理论和森林主导利用不同的规律,以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加强国有林区生态建设为总目标,突出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从国有林场实际出发,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约束有力、讲求实效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咸宁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期间,扩大投资渠道,发展林场经济,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300户,解决国有林业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0.7万人,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1)稳定巩固农户林地承包经营权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十二五”未完成确权的林地进行确权发证,“十三五”期间,积极调解纠纷林地,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面积50万亩,稳定巩固农户林地承包经营权。
(2)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进一步尊重林农意愿,创新经营体系,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到2020年争取新增流转林地60万亩,用于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大户造林和企业造林。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崇阳县和通山县范围内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增强了广大农户抵御火灾、涝灾、洪灾、泥石流灾、风灾、雨(雪)凇灾、旱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能力,目前参加森林保险面积293万亩。“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行森林保险制度,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配套林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在全市6县市区全面实施森林保险制度,森林保险面积达到600万亩。
明确基层林业站所公益性质,解决基层站所的财政户头、办公场所、交通通讯等基础问题,保障他们正常工作和生活。合理足额核定林业站编制,配足林业站工作人员,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全面保障林业站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人员适当增加补助。保障林业站建设和经费投入,将林业站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林业基本建设经费中切块专项用于林业站用房、办公设备、服务仪器等建设,设立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专项经费。到2020年,完成全市65个基层林业工作站改革。
(1)进一步下放林木采伐权限的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方便基层,利民便企,提高办事效率,将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抚育、低产林改造项目林木采伐市级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审批;采挖树龄30年以上40年以下的或胸径30公分以上40公分以下的大树,下放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审批,报省、市两级林业部门备案。
(2)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和手续
简化采伐审批程序,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可凭林木权属证明和相关证明直接向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林业站提出。推行简单易行的伐区设计,建立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采伐管理制度,保障森林经营主体的收益权;对企业自建的工业原料林,实行计划单列,即报即批,最大限度满足;对非林业用地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指标5年内可结转使用。
为保障生态安全体系正常运行,改善林业生产生活条件,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林业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林业信息服务处理成效,加快数字林业提质升级。
“十三五”期间,计划修建林区公路1000公里,新建防火阻隔带450公里,防火检查站45个、专业扑火队营房4栋计5000平方米,改造2500平方米,新建物资储备库8个240平方米、瞭望塔20座;监控设施20套;新建森林公安业务用房15个计7050平方米;新建有害生物监测点500个、实验室7个。
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将现有树木园改扩建成亚热带珍稀树种种质资源保存库,在全市选择乡土树种优良林分改建一批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建设良种繁育基地,为后续乡土树种良种选育开发利用打下基础。 “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7个保障性苗圃,在建设省定省级保障性苗圃咸宁市种苗场、咸安向阳苗圃、通城油茶苗圃、嘉鱼王家月苗圃的同时申报建设通山、崇阳、赤壁保障性苗圃,形成每县(市、区)一个保障性苗圃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市直建成保障性苗圃1000亩,各县(市、区)分别建成保障性苗圃400亩。
积极开展良种选育工作,在嘉鱼县和市种苗站分别建设现有省定良种中嘉八号杨树和柳叶苏桂良种基地各300亩;在市直单位改扩建油茶良种基地350亩;全市建成7个乡土树种良种基地,并力争品种通过省审认定。
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基本单位,建设集专业队营房、物资储备、信息指挥、生活训练为一体的基础设施,实现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机械化。到2020年,建设专业队6支179人、半专业队5支56人、应急支队1支50人,新建营房4座5000平方米、改造2500平方米,新建物资储备库8个240平方米,配备大型装备20辆、交通工具123辆、通讯器材349台、野外生存装备806套、灭火机具装备1435台。
为构建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各林业执法主体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规范运行,高效运转,更好地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林区稳定重任,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等“三位一体”的执法体系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和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制保障。
(2)加强执法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木材检查站、林业稽查队、森林公安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健全林业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和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加快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3)建立林业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推行林业案件复核监督机制,考核案件办理质量。坚决杜绝案件化整为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及时纠正案件查处不到位和执法不规范现象,公正执法。
(4)规范涉林案件鉴定程序和刑事案件的移交程序
按照规范执法和公检法部门要求,明确涉林案件鉴定工作由专业资质部门或专业人员承担,并出具正式报告,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涉林刑事案件移交时,必须具备主要当事人和部分证人笔录和现场指认材料,保证办案严肃性和实效性。
建立覆盖全市的林业信息化体系,建成全省领先的林业信息化平台,全面提高林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增强决策支持和应急处理能力。重点建设省—市—县为一体的林业资源监管系统、营造林管理系统、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系统、综合办公系统、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经济运行系统、生态文化与教育培训系统、林业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等。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成覆盖全市的林业专用网络、林业行政审批系统、全省林业综合办公平台,完善森林资源各类数据信息和管理软件,确保所有的信息资料能在网上共享,所有的林业业务能在网上办理,努力实现林业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
(1)加强科技机构建设
合理确定科研、推广单位建设方向,加大市、县两级林科所和推广中心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生产示范、生态监测等经费预算,提升硬件装备水平。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基层招录对象可放宽到大专生。继续实施招硕引博等特殊政策,重点引进栽培和加工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加强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进修培训、观摩考察、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1)明确林业科研方向
针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新品种选育、重大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技术改良、丰产技术探索等领域的科技攻关,以林业科技的新突破带动咸宁林业大发展。
(2)加大林业科技投入
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加快竹类、油茶、桂花等地方特色树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将林木良种、技术规范、先进工艺、质量标准等科技因素植入林业发展的全过程,尤其在林业重点工程、林业骨干企业、林业重点乡镇中更应广泛应用,提高科技贡献率。
(3)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以林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主体,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如楠竹、桂花、油茶、茶叶等)、依托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6个特色产业研发中心,选育省级良种2个以上。积极推进“湖北幕阜山竹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和“国际竹藤中心湖北(咸宁)竹类研究所”的顺利落户。“十三五期间”,力争取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10个、省市科技进步奖3个、实施国家科技推广项目3个以上。
(1)全面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
全面进行林业技术推广的队伍、运行机制和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强化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能,着力构建信息服务交流平台,实现全市(市、区、县)级建站率百分之百,市级推广机构应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至4名;县级推广机构应有副高级人员1至2名;中职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百分这五十以上,乡级推广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中职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各级推广机构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具有稳定的公共服务能力的林业技术推广体系。
(2)做好林业科技推广服务
针对广大林农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技术,采用现场指导、发放宣传册、媒体宣传、培训班、讲座、联合林农试验林等多种形式,结合林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样板工程,加大林业实用技术示范区、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让广大林农真正从林业实用技术推广中得到实惠。
①油茶产业技术推广
新品种及良种、油茶芽砧嫁接技术、优良品种采穗圃标准化营建技术、无性系种子园建设技术、高产优质示范林栽培技术推广。“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油茶高产优质示范林基地7个。
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推广
大力推广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技术、松褐天牛诱捕技术、竹蝗综合防治技术、应用林用烟剂防治刚竹毒蛾技术、松毛虫综合防治技术、多树种配置防御天牛技术、杨树天牛灾害持续控制技术、杨树舟蛾综合防治技术、应用Bt制剂、多角体病毒等生物杀虫剂、生物农药防治松材线虫、松毛虫、杨树蛀干害虫、杨树食叶害虫等重大森林病虫害;推广有效的鼠兔防治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推广先进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建立新技术防治示范林0.5万亩。
以国家级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丰富生态文化载体,提升生态文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老和原始文明示范基地。加大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生态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先进典范,引导人们崇尚生态文明,传承建设生态文明。在有效保护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养生、休闲、科普为主的生态文化产业。
航空护林站建设工程。建成航空护林站1个,租用飞机3架、配套建设火场侦查系统、森林航空区域监视服务系统及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积极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总投资545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450万元。
鄂南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续建工程。新购指挥车7辆、信息设备7台(套);新建瞭望塔20座,配备监控设备20套;添置运兵车7辆、灭火工具3200台套;建设防火检查站45个、专业扑火队营房4栋计2400平方米。总投资39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400万元。
咸宁市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工程。在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预警监测系统、网络承载平台及可视化指挥系统;红外球机45个、热成像云台4台、车载监控3套,4G基站4台、综合通信机2台,及网络承载、防火指挥系统等。总投资1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00万元。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工程。建设林火阻隔系统450公里,其中工程阻隔带325公里、生物阻隔带125公里;新建和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65公里,其中林Ⅲ级、林Ⅳ级路25公里,简易路140公里。总投资2511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511万元。
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系统110套,新建瞭望塔16座、改造瞭望塔17座,配备高倍望远镜72架、红外探测仪等100台、摩托车30辆、巡护车16辆、巡护船10艘、定位仪72台、望远镜300架。总投资3317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321万元。
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建设VSAT便携站1套、视频图传系统9套,配备海事卫星电话7套、数字超短波车载台16套、手持台200台,配置小型综合通信车8辆,野外太阳能供电设备72台套;升级和完善市、县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设备7套,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及系统管理软件各7套。总投资532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72万元。
森林消防队伍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专业队6支179人、半专业队5支56人、应急支队1支50人,新建专业扑火队营房4座5000平方米、改造2500平方米,新建物资储备库8个240平方米,配备大型装备20辆、交通工具123辆、通讯器材349台、野外生存装备806套、灭火机具装备1435台。总投资4336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35万元。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继续完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改善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满足林场发展和林地管护之需。“十三五”期间计划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300户,每户投资7万元,总投资56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100万元。
国有林场林区公路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公路改造150公里,新修公路200公里,平均每公里投资10万元,总投资3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446万元。
国有林场护林点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对现有护林点改造维修50处,每处改造面积300平方米,共计改造面积15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造价1000元计算,改造需投资1500万元,新建护林点30处,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共计面积9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造价1500元计算,新建需投资1350万元。两项合计总投资285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995万元。
国有林场林区电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林区电网改造150公里,每公里投资20万元,共计投资31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160万元。
国有林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林区新建蓄水池30处,铺设饮水管道4000米,每处工程投资30万元,共需投资9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30万元。
国有林场生产场所维修及环境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生产场所维修和环境建设14处,每处投资100万元,共计投资14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78万元。
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平整改造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平整改造面积1000亩,每亩投资1000元,共计投资1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70万元。
国有林业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林业职工养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十三五”期间计划解决0.7万人,总投资13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200万元。
咸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及“生物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在全市6个县市区森防站建立1套监测预警、检疫防御、防治减灾和森林健康网络系统,争取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1个,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2个,全市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达到2个,省级监测站6个,市级站5个。并建设生物防治示范区5000亩。总投资1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万元。
咸宁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程。建设全市陆生及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500个,试验室7个。总投资12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00万元。
咸宁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工程。建立市级和6个县市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网络,配备7个业务专用房及7套设施设备。总投资14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万元。
咸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2019年)。对全市6个县市区森林资源进行规划设计调查,并与国土部门进行地类对接,为政府制定林业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总投资700万元,申请地方财政700万元。
咸宁潜山竹林定位观测站项目。在潜山景区建立竹林定位观测站,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观测潜山景区竹林信息,为我市竹林培育繁殖及科技推广提供科学依据。总投资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0万元。
双溪国家重点保障性苗木基地。在咸安区双溪桥镇建设国家重点保障性苗圃1000亩。总投资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00万元。
林木良种基地。在种苗站树木园建设亚热带珍稀树种种质资源保存库(已定省级良种基地)40公顷,总投资6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60万元;王家月和市种苗站良种基地各300亩,共投资1200万元;市直建设高标准油茶良种基地350亩,总投资700万元;全市新建乡土树种良种基地7个2600亩,总投资1300万元。
咸宁林木种苗站良种繁育基地。在咸安区杨畈村高标准建成林木良种繁育基地350亩,其中良种繁育圃150亩,良种采穗圃200亩。总投资1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万元。
油茶品系园和良种繁育基地。扩建湖北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园油茶品系园(采穗圃)100亩,引种长林、赣无、湘林、鄂油等系列品种65个。扩建油茶良种繁育基地150亩,年产2年生油茶良种苗木300万株。总投资1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万元。
咸宁市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在全市1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各建设1个业务用房,每个派出所按编制10民警,每位民警核定面积为47平方米,合计:7050平方米,并配备警用配套设施。总投资7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00万元。
咸宁市森林公安指挥平台综合工程。全市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分)局,建成公安专网视频会议及视频指挥系统,全面接通使用350兆警用无线通讯系统,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更新配备单警装备(按警用装备目录配备),市森林公安局更新三辆警用巡逻车辆。总投资2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300万元。
建立竹林、木本油料、茶叶及名优经济林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各1个共10个,每个科技示范基地面积300亩,共3000亩,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总投资3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200万元。
在大型林区主要进出口通道、主要生产生活经营区、木材集散地与林区连接道修建林区公路,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木材外运量和采运效率。“十三五”期间计划修建林区公路500公里,总投资7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800万元。
实施天然林保护面积533万亩,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总投资10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500万元。
在生态脆弱地段新增退耕还林工程5万亩,进一步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总投资138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3800万元。
平原绿化建设工程。在平原和半平原地区,新建防护林带10万亩,修复防护林带2万亩,村镇绿化3万亩,宜林地造林8万亩。总投资31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2600万元。
长江防护林建设三期工程。以长江沿线及两侧区域为重点,实施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总投资2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00万元。
咸安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实施保护与修复、管理局站建设、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基础工程建设,开展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社区协调等工作。总投资117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7000万元。在西凉湖、河背、金桂湖等重要水源区或水生植物、水产资源分布区开展退养还湿,环湖恢复至少50米宽的湖滨湿地植被带,进出湖的河道两侧种植5~10米的植被带,在湖内滩种植野莲、菱等水生植物,恢复与重建水生植物群落。建立湿地管护站、鸟类观测点、嘹望塔、截污带等,购置保护、科研、宣传等配套设施。总投资6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500万元。
嘉鱼县三湖连江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申报三湖连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并实施湿地恢复和保护项目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200万元。
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与恢复面积6万亩。总投资18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2000万元。
黄盖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与恢复面积2万亩。总投资6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500万元。
崇阳县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青山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新造景观林1万亩,年封山育林10万亩;在库尾区域种植水生植物1万亩;建设湿地文化宣教中心1200平方米。浪口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新造湿地景区0.5万亩,年封山育林0.2万亩;种植水生植物0.1万亩;建设湿地文化宣教设施1处500平方米。总投资31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0000万元。
通城大溪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水源头保护及退化湿地恢复1500亩、生态旅游公路建设20公里。总投资32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900万元。
通山富水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实施湿地保护、恢复、科普、宣教、监测、利用工程。总投资79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4700万元。
野生珍稀濒危植物保护项目。建立野生珍稀濒危植物种源基地10个,重点对钟萼木、香果树、鹅掌楸、香榧、紫茎、红椿、凹叶厚朴、花榈木、红豆杉等进行保护和培育。到2020年,保护面积10万亩。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4万亩。总投资87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0万元。
野生动物保护综合项目。开展全国第二次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积极申报葛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阳山白颈长尾雉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4万亩,对珍稀濒危动物云豹、穿山甲、白颈长尾雉等实施救护。总投资12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00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建立松材线虫病监测点20个,防治松墨天牛面积40万亩;建设7个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贮备库(包括6个县市区和市森防站),每个贮备库200平方米,总面积1400平方米;建设生物防治示范区面积10万亩;杨树和楠竹食叶害虫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实施50万亩。总投资12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00万元。
在赤壁市、嘉鱼县、咸安区湖沼、水网和江滩型血吸虫病流行区,继续营造林业血防林,在湖沼、水网和江滩型血吸虫病流行区,营造林业血防林7.5万亩。进一步改善疫区生活、生存条件。总投资1125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4500万元。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建立生态公益林巡逻管护制度,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对全市现有247万亩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进行有效建设,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总投资49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00万元。
环湖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沿斧头湖、西凉湖、金桂湖等湖泊周围建立生态防护林10万亩。总投资1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00万元。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大石漠化土地治理力度,实施石漠化治理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使石漠化情况得到遏制。总投资98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0万元。
防沙治沙综合治理工程。在沙化比较严重的通城县和崇阳县实施沙化治理1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改善沙化土壤条件。总投资97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0万元。
采取林地改良、造林、封育等措施,恢复与重建受到破坏的矿区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总投资16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600万元。
绿满鄂南行动工程。在2015年基础上,完成72.2万亩造林任务,其中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造林达到59.6万亩。总投资18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800万元。
森林城市巩固工程。在市区和县级建成区开展造林绿化5万亩,新创建绿色示范县4个。完善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亚热带树木园、竹种园、桂花品种园、咸宁植物园等基础设施和引种驯化建设,建设面积5400亩。建设青龙山公园、孝子山公园、双龙山公园、杨下公园、官埠公园、梓山湖公园、向阳湖公园等城郊公园9000亩。总投资40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60000万元。
城区山体保护修复工程。建立城区山体保护机制,保护城区山体面积2.96万亩,城区屏障山体面积3.38万亩,保护及修复城区和屏障山体面积5.96万亩。总投资18944万元,申请国家投资4000万元。
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村庄绿化和庭院绿化点,使全市400个村达到绿色示范乡村标准。总投资2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5000万元。
在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沿岸,通过宜林地造林,封山育林和低质低效林改造,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绿色生态网络和景观长廊,完成建设里程300公里,营造林面积10万亩。总投资156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00万元。
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选择符合碳汇造林条件的地块实施碳汇造林30万亩。总投资4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0000万元。
咸宁市竹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营造26.5万亩楠竹丰产示范林;楠竹垦复80万亩,钩梢80万亩,建设市竹循环经济园3400亩;建设20万吨竹缠绕复合生产线。总投资286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71000万元。
竹种园续建项目。改造潜山竹种园50亩。总投资3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00万元。
中幼林抚育项目。加强对中幼林的抚育管理,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总规模100万亩。总投资3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0000万元。
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根据国家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战略,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区,划定、建设我市木材战略储备基地10万亩,培育储备大径级森林资源,保障我国木材安全。总投资158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700万元。
珍贵树种储备林基地。在咸宁6县市区新建珍贵树种木材储备林基地10万亩。总投资1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00万元。
人工商品林基地。新建人工商品林基地45万亩,其中以意杨、湿地松、泡桐等为重点的工业原料林30万亩,以乌桕、油桐为重点的生物能源林5万亩和以杉木、马尾松、马褂木为主的大径材基地建10万亩。总投资6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8000万元。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人工造林15万亩,其中杨树10万亩、泡桐3万亩、湿地松2万亩。总投资22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3500万元。
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人工造林12万亩,其中刺槐6万亩、湿地松3万亩、其它3万亩。总投资18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800万元。
以意杨、泡桐、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林苗木为基础,以桂花、香樟、马褂木、木兰科为主的绿化苗木基地为龙头,以丰水梨、水蜜桃、油桃、紫李、甜柿为主的经济林苗木为特色,结合发展以三角枫、赤楠、杨梅、紫薇为主的树桩、珍贵盆景、高档盆花、鲜切花,新发展3万亩,改造现有苗木基地10万亩。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打造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苗木花卉产业品牌。总投资186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74400万元。
高产油茶基地。在全市6县市区新建高产优质油茶基地60万亩,改造老油茶林20万亩。总投资17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5000万元。
高效茶叶示范基地。新建高效茶叶示范基地1万亩,改建0.2万。总投资36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200万元。
香榧特色基地。引进外地技术,在全市开展香榧基地建设探索,香榧基地规模争取达2万亩。总投资11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000万元。
桂花特色基地。在咸安、崇阳、通山、赤壁等地新发展桂花1万亩。总投资2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500万元。
森林旅游综合项目。打造咸宁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九宫山自然保护区、隐水洞风景区、鄂南大竹海风景区、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三国赤壁风景区、黄龙山自然保护小区等7个旅游精品区及以温泉为中心,分别至崇阳、通城方向,赤壁方向、通山方向、嘉鱼方向的4条旅游线路。总投资124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0000万元。
湖北香谷生态园休闲旅游项目。依托湖北香谷园艺公司,在温泉城区市郊,建设竹文化园,桂花文化园,水果采摘园和花卉苗木园等,总面积4000亩。总投资33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3200万元。
乡村旅游综合项目。以特色农庄、绿色家园和乡土文化为主体,开展农家乐观光旅游,全市建设特色乡村旅游线路10条,特色美丽乡村45个。总投资14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700万元。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项目。开展豪猪、野猪、梅花鹿、蓝孔雀、七彩山鸡、竹鼠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繁殖15万头(只),引导扶持一批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示范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800万元。
林下经济综合项目。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发展林粮、林茶、林果、林菌、林药、林油、林苗、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5万亩。总投资15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6000万元。
在咸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1个大型林产品批发交易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业务,形成湖北地区最大的林产品展销平台和绿色产品交易平台,全面提高业务处理和办公效率,促进竹产业向高效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总投资250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000万元。
咸宁市植物园建设项目。在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亚热带树木引种驯化基地建设总面积1500亩:综合服务区50亩,科研试验区200亩,流转征用毗邻林地700亩等基础设施。总投资10500万元,申请地方财政投资10500万元。
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强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4-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5个。总投资40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400万元。
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改造原有杉木林300亩。总投资5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200万元。
依托咸宁桂花和楠竹资源,挖掘整理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林业生态文化节庆活动、林产品博览会、森林论坛等。
在已有古树名木调查资料基础上,建立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挖掘弘扬古树名木古老和原始的特色文化。加强古树名木拯救保护,到2020年,对已有4920株古树名木建立信息档案并进行保护,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为100%。总投资40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00万元。
“十三五”期间,咸宁林业建设总投资为228.80亿元,其中林业基础体系建设需投资5.81亿元,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需投资95.03亿元,林业生态产业体系建设需投资126.42亿元,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需投资1.54亿元。
资金筹措:林业是公益性事业、也是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项目,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本着县级财政配套,市级财政重点扶持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群众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林业发展资金。
建立各级政府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分工目标考核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
加大宣传发动、表彰带动、检查促动等力度,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土地日、气象日等重要纪念日,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以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群众广泛参与生态文化建设的氛围。提高全民对保护森林、生态环保、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
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落实公益事业财政投入、生态效益合理补偿、种苗补贴、税费扶持等政策,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加快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及加强对林业执法行为监察、监督等措施,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林业技术推广,促进我市林业建设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构建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全面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林业执法、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和基层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技术、懂保护、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使之成为我市林业科技带头人。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咨询、科技开发和技术承包活动,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和防火机构装备水平,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努力造就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管理队伍。
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投入林业建设,吸纳部门、金融、工商资本、各种经济组织等资本和力量,加快林业发展。公共财政要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为林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