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 1 -
第一章 咸宁林业“十四五”规划的背景与前景 - 2 -
第一节 “十三五”林业建设成就 - 2 -
一、国土绿化成效显著 - 2 -
二、资源管护严格有序 - 3 -
三、产业发展卓有成效 - 4 -
四、林业改革纵深推进 - 4 -
五、林业项目成果丰硕 - 5 -
第二节 “十四五”林业发展环境 - 6 -
一、发展背景 - 6 -
二、发展优势 - 6 -
三、面临挑战 - 11 -
第二章 发展思路 - 14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4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5 -
一、坚持生态优先与发展为民并举 - 15 -
二、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并举 - 15 -
三、坚持科学绿化与依法治林并举 - 16 -
四、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并举 - 16 -
第三节 发展思路与目标 - 17 -
一、发展思路 - 17 -
二、总体目标 - 17 -
三、具体目标 - 18 -
第四节 发展布局 - 19 -
一、发展布局 - 19 -
二、空间布局 - 19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 25 -
第一节 科学精准绿化,夯实生态质量提升体系 - 25 -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 - 25 -
二、精准推进森林提质增效 - 25 -
三、深入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 26 -
四、奋力打造特色门户通道 - 27 -
五、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27 -
第二节 坚守生态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 28 -
一、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 - 28 -
二、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建设 - 29 -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 - 30 -
四、林木良种体系建设 - 30 -
五、森林防灾与减灾能力建设 - 31 -
六、野生动物疫源与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 32 -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 - 32 -
第三节 践行“两山”理论,构建高质林业产业体系 - 33 -
一、建设高效用材林基地 - 33 -
二、集约发展林业特色产业 - 33 -
三、融合发展森林旅游康养 - 35 -
四、积极拓展林下经济 - 36 -
五、有序实施绿色品牌建设 - 36 -
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37 -
第四节 巩固基础能力,建设高效林业治理体系 - 37 -
一、林业法治与执法能力建设 - 37 -
二、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 38 -
三、林业科技推广应用 - 39 -
四、加强智慧林业能力建设 - 39 -
第五节 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体制机制 - 40 -
一、全面实施林长制 - 40 -
二、健全生态红线管控机制 - 41 -
三、完善林权流转制度 - 41 -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42 -
五、推进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 42 -
第六节 挖掘森林文化,繁荣生态文明体系 - 43 -
一、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 43 -
二、生态文化品牌提升建设 - 43 -
三、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建设 - 44 -
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建设 - 44 -
第四章 重点项目支撑 - 45 -
第一节 国土绿化美化重点工程 - 45 -
一、国土绿化美化建设 - 46 -
二、森林提质增效建设 - 47 -
三、森林乡村工程建设 - 47 -
四、特色门户通道建设 - 48 -
第二节 生态安全建设重点工程 - 48 -
一、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 - 49 -
二、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建设 - 50 -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 - 50 -
四、森林防火与减灾能力建设 - 51 -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 - 51 -
第三节 林业产业建设重点工程 - 52 -
一、用材林基地建设 - 52 -
二、特色森林产业建设 - 53 -
三、森林旅游康养建设 - 55 -
四、林下经济建设 - 56 -
第四节 林业治理建设重点工程 - 57 -
一、森林管制法治与执法能力建设 - 57 -
二、智慧林业能力建设 - 57 -
第五节 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 58 -
第六节 投资估算 - 59 -
第五章 生态环境影响及评价 - 61 -
一、对人居环境的影响及评价 - 61 -
二、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影响评价 - 63 -
三、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 63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 64 -
第一节 组织保障措施 - 64 -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 64 -
二、加强规划引领,打通转化通道 - 65 -
三、加强中期评估,合理调整规划 - 65 -
四、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林 - 66 -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 66 -
第二节 资金保障措施 - 67 -
一、设立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 - 67 -
二、建立多元化林业生态补偿资金机制 - 67 -
三、推进林业产业发展银企合作机制 - 68 -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 -2035 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 年)》、《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湖北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咸政办电[2020]10号)、《关于进一步论证“十四五”全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市发改委2020年12月2日)及《咸宁市特色产业增长极中长期发展规划》(市发改委2020年6月)等目标与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湖北省2021年度国土三调对接成果数据为规划基础数据,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与目标导向,统筹区域生态与产业资源,围绕“建屏障、保安全,兴产业、惠民生”的空间结构与“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在总结“十三五”林业建设经验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生态功能布局,科学规划资源要素,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传承地域文化与塑造特色风貌,系统谋划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新蓝图,努力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品质,提高宜居宜业水平,提升美丽咸宁魅力,为实现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咸宁力量。
“十三五”期间,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绿满鄂南行动、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和精准灭荒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奋力谱写“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美丽篇章,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为“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54.35万亩、封山育林41.1万亩、退化林修复68.64万亩。其中“绿满鄂南”行动造林87.44万亩(2016—2017年)、精准灭荒工程造林54.76万亩、长江沿岸绿化造林12.1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65.69万亩,义务植树3681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7%。相继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林业血防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林业工程、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珍贵树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其中完成长防林工程造林32.3万亩、中央财政补助造林52.54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36.2万亩、完成石漠化林业治理工程25.3万亩,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完成率100%。全市有14个乡镇被评为“省级森林城镇”、211个村被评为“省级绿色乡村”,35个村成功创建“国家森林乡村”。
根据三调对接成果数据统计,全市林业用地面积877.42万亩、森林面积746.82万亩,森林面积比“十三五”期初增加25.29万亩,森林覆盖率51.05%,年均增长0.3%以上,超过“十三五”规划年均增长0.15%目标;森林蓄积量2041.63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比“十三五”期初增加670.34万立方米,年均增长率9.8%以上,大幅度超过规划年均增长4%的目标。整合优化全市49个自然保护地为30个(其中森林类自然保护地26个),自然保护地空间总面积为181.4万亩,占咸宁市国土面积的20.44%。积极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98.5%;无公害防治面积7.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9.6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03‰,低于3‰的目标。对全市7688株古树名木进行了建档、挂牌、修剪、防病防虫、安装避雷设施,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稳妥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已完成养殖户退出补偿,撤回行政许可,签订退出补偿协议等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火灾防范、火情处置、案件侦破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国有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未发生森林火灾。
“十三五”期末,全市实现林业产值230亿元。全市特色产业中:竹林基地面积发展到185万亩,竹产业产值70亿元;油茶面积79.92万亩,油茶产业产值46亿元;桂花种植面积近10万亩,年产鲜花80多万公斤,桂花产业产值12亿元。全市拥有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巨宁森工、黄袍山油茶、澳森木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7家、中国驰名商标4个(巨宁地板、澳森地板、黄袍山茶油、阿汤嫂调和油)。集聚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推进绿色发展,先后建成咸安森工、黄袍山油茶、咸宁竹循环经济等特色园区;潜山试验林场、赤壁陆水林场、崇阳柃蜜小镇、崇阳浪口温泉、通城黄龙林场成功获批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单位”。
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全市16家国有林场实现了“三定”(定编、定岗、定员)目标,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安置率100%,国有林场正式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率100%,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极开展“三权分置”(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试点工作,让林地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促进规模经营。建设要素市场,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工作,全市林地流转面积达1.27万亩,森林保险投保面积95.3万亩。目前,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大户总数800余个,林业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110万亩,拥有资产规模6.3亿元,年纯收入2.4亿元,入社农户10600余户,带动农户43000余户;林下经济基地发展到11680家,经营面积达到11.68万亩。
“十三五”期间,全市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项目资金近20亿元,重点抓好精准灭荒、长江沿岸造林绿化、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公益林、长江防护林、湿地公园等保护工程建设,督促荒山造林、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林业生态示范县建设等项目落实。大力实施咸宁市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与咸宁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筑牢森林防火保障体系。积极争取省林业局支持,先后建设竹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森林防火巡护中心等项目,并顺利竣工投入使用。特别是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PPP项目计划总投资74.8亿元,项目投资之大,历史少有。目前,国开行湖北省分行与项目公司签订市直子项目借款合同,已到位年度信贷资金1亿元。通城县已完成造林3196.9亩,栽植了油茶、小叶青冈、厚朴、木荷、黄柏、枫香等;崇阳县栽种雷竹6000亩;咸安区、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已落实工作专班,深入现场考察,完善作业设计,土地流转工作正在推进中;市直已开展农高区建设项目2500亩林地流转、林木清点、附属设施评估工作,市直子项目作业设计方案已批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发展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是林业机构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林业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林业新时代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党中央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林业面临新的发展方向。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凸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二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四是新修订《森林法》为林地的保护、培育、利用,林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五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六是省委提出“三创建”活动,谋划好了未来林业可持续发展新蓝图。
国家全面推行林长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等为咸宁林业发展指了方向、提供了发展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决实行“建屏障、保安全,兴产业、惠民生”绿色发展原则;二是出台《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三是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了要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等目标任务;四是颁布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抓住中国经济全球布局的机遇,凭借构建大消费、大市场的“大国经济效应”,将优质产品推出去,将国内外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引进来,对调结构、保增长、促生态等带来新机遇。二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为产业改造升级创造了无限的空间:①把传统林业与“互联网+”结合,将传统林业产业在线化、数据化,从而实现森林的货币化,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②可改造建立林业金融创新产业园,创新“资产+基金+投资+产业+银行+交易”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打造现代全产业链、多集群的综合产业园;③通过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林业投资渠道,增加林业投资效益;④通过“林业惠农云”服务体系,高效转化经济模式,将林业资源变为资产,再变为资本。三是重大林业项目带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林农投入林业建设积极性,也为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助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四是消费观念的转变为林业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消费观日趋流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社会对林产品需求保持增长态势,社会对林业及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和期待与日俱增,为拉动中国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五是信息技术的运用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强大支撑。我国林业信息化由“数字林业”步入“智慧林业”发展新阶段。“智慧林业”推进了信息技术与林业深度融合,将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到林业生产,不仅实现工作管理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搭建林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变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还增强信息技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
咸宁市位于长江南岸,与武汉紧紧相邻,素有“武汉后花园”之称,区域内长江黄金水道165km,分布有潘家湾和赤壁2个深水码头,有G106、G107、G353和G316等4条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铁和武咸城际铁路等3条铁路,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杭瑞高速、大广高速和蕲嘉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还有S120、S317、S319、S320、S246等省道分别与武汉、大冶、湖南及江西省内外相连接,发达的交通网络构建了咸宁独特的区位优势。同时咸宁市位居中部崛起“两纵两横”和湖北“两圈一带”战略规划的重要区域,是武汉、长沙、南昌三大省会城市经济区的地理中心,是区域经济延伸与辐射的先行地,是湖北中部率先崛起增长极的重要承载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发展。2014年12月,专门作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决定;2015年,提出的《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2014—2030年)》;2017年,推出《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3年)》,拟定《咸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8年,制定出台《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咸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项目规划》;2019年,召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印发《咸宁市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启动了《咸宁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纲要》、《咸宁城市公园十大工程规划》等基础性工作;当年10月,召开国际TCL268咸宁现场会,公布《公园城市建设指南》,咸宁成为第一个制定公园城市省级地方标准的城市。2020年3月,召开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域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制定到2025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中心城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成果初显;到2035年,市域基本建成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开创生态文明引领城乡发展的新模式;到2050年,市域全面实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成就产业兴盛的大美咸宁目标。绿色是咸宁的底色和本色,生态是咸宁最宝贵的财富,绿色发展政策为林业发展创造了优良环境。
咸宁地处北纬30°的神奇纬度上,生态环境优越,绿色资源富集,被誉为“中国亚热带森林自然生态平衡之典型代表”。“十三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绿满鄂南行动、精准灭荒工程和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等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应绿尽绿和绿色全覆盖,形成了以各类森林为主体、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有效拓展了城乡绿化空间,生态承载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历届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发展高度重视,建设了面积广阔的林业特色产业基地,打造了集产品研发、基地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多个产业园,建立了生产、研究、推广、销售、文化等产业体系,形成了竹产业、油茶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森林旅游产业等四大林业优势支柱产业,创建了一批知名品牌,为林业产业发展和“十四五”时期林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市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松材线虫病持续危害,森林资源损毁日益严重;随着造林绿化工程相继实施,可造林地的结构和分布发生了显著变化,废弃矿区、破损山体、岩溶石漠化地区等成为主要造林地,自然立地条件差与造林失败地等难于造林地比例增大,造林成林困难。水利设施不足或损坏和其他人为活动的影响,江湖之间的天然连通性受到阻隔,导致湿地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衰退等问题依然存在。
全市中幼林、退化林、残次林和低质低效林多,成熟林面积比重小,乔木林的龄组结构不合理,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不高,自然提升缓慢;天然林比例不大林相较差,低质化明显,森林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减弱。国土绿化质量有待提升,县市区之间、乡镇之间、城乡之间还有较大差距。乡村绿化、通道绿化、门户绿化水平与先进省份仍有较大差距。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和发展矛盾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挤占林地和湿地,挤压林业生态空间,导致林业生态资源受到破坏,存在林地退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严重的生态隐患。同时,不按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湿地手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随意圈占林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问题时有发生,林业行政执法薄弱,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我市林业产业门类多,但林业企业大多规模偏小,除竹产业、板材加工产业、油茶产业有一定规模外,其它产业没有形成集群,规模效应不强;生产技术装备落后,工艺陈旧,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竞争力不强;粗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初级产品多、高端产品少,产业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知名品牌少,市场影响力薄弱,除板材加工和油茶产业建立了龙头品牌,打造了生产、科研、示范、推广、营销一体化产业链,其他林业产业均遭遇发展瓶颈,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同时受后疫情时代经济影响,企业整体活力不足,产业发展质量不高,林业产业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发展转型慢,“两山”理论实践转化任务艰巨。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森林保护与经营活动配套的保护设施、技术手段、水利设施、林区道路、供电、通讯、防灾等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林区路网、森林经营作业道密度低、等级差,经营装备落后、作业工具简单,营林生产作业条件差、成本高、效率低,制约了森林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资源提质亟待加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五大”新发展理念,围绕“建屏障、保安全,兴产业、惠民生”的发展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遵循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强化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精准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科技支撑,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深化林业改革,探索林权制度创新等途径;构筑咸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咸宁,为 “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生态支撑。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成整体生态格局,确保生态屏障安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产品的需求,增进人民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生态保护与建设。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正确处理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遵循自然规律,做到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深挖地方资源特色,有效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林业生态效益和生态服务功能,为生态文明和美丽咸宁建设提供生态支撑。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和乱捕滥猎等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保护古树名木,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确保生态资源稳定增长。做好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治意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深化林业改革,以国家供给侧结构调整为杠杆,探索林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途径,着眼拉动内需和国际国内经济双循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林业发展制度体系,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有效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林、科、教、产、学、研有效对接,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两山”转化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紧紧围绕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咸宁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关键举措,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为坚实保障,构建生态完善、产业发达、结构科学、文化繁荣、保障健全的现代林业体系。
以咸宁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围绕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林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林业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推进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新机制,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咸宁贡献林业生态支撑。到2025年,全面实施林长制,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步增强。到“十四五”末,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51.85%,森林蓄积量达到223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00亿。
1.林地保有量保持在780万亩以上;
2.森林覆盖率达到51.85%,年均增长0.2%以上;
3.森林蓄积量达到2230万立方米以上;
4.湿地保护率55%以上;
5.年征占用林地面积比十三五下降10%;
6.森林年采伐限额控制在60.35万立方米以下;
7.林业经济产值达到300亿;
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9.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以优化咸宁生态建设体系、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高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高效林业保障体系、打造优质高效林业机制体系和繁荣生态文明体系等六个方面,构建咸宁林业现代化发展格局。
围绕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咸宁的总体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绿化、依法治林、创新驱动、发展为民的总体方向,将咸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一江一山多彩”的生态布局和“四群多点”的产业布局。
根据咸宁市生态区位、地貌特征和森林资源分布特点,结合湖北植被区划特征,以“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宗旨,规划为“一江一山多彩”的生态格局,形成生态优良、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生态网络体系,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合的美丽咸宁。以生态重点区域为依托,以构建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重点、秉承科学实施国土绿化美化思路,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描绘咸宁绿水青山画卷,筑牢咸宁生态安全屏障。
一江:即长江生态涵养区。指我市位于国家重要生态区位-长江南岸,主要区域范围包括嘉鱼县、赤壁市和咸安区。区域主要植被特征为江汉平原湖泊植被小区-蒲咸丘陵低山湖泊植被小区,建设内容主要为加强长江沿岸绿化、退化森林和湿地修复、森林灾害防控建设,适度发展速生用材林基地和名特优商品林基地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提质,恢复原生植被带,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功能,为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一山:即幕阜山生态屏障区。指我市位于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幕阜山北麓,主要范围包括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区域主要植被特征为幕阜山地植被小区,区域特点有自然森林植被丰富、地势地貌以中低山为主、广布石漠化、立地条件相对较差等,建设内容主要为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生态建设,重点实施幕阜山森林提质、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碳汇造林等工程,构建幕阜山区重要生态屏障。
多彩:是指以门户通道入口、自然保护地、森林城镇、绿色示范乡村、生态文明乡村为重点的乡村公共绿地和乡村田野公园彩化美化建设,按扩绿、增香、添花、溢彩、生态要求,建设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彩点,构建环境优良、色彩丰富的公园式生态景点,提升鄂南绿色品位。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自身特色森林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示范推广,围绕“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定位,重点打造竹产业、油茶产业、桂花产业、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等四大林业优势主导产业,在全市形成四大产业群。着力建设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林业精品园,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中药材等林下经济,构建“四群多点”的咸宁林业产业格局。
四群:竹产业群、油茶产业群、桂花产业群、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群。
竹产业群:按照《咸宁市竹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咸宁现有分布的两条竹资源带为基础,通过建设高效示范竹林基地、林区公路建设、林权与股权有效转化,推进竹企业订单式经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促进竹企技术科研与转型升级等措施,建强咸宁竹产业科技示范园,打造特色品牌。推进以鄂南大竹海及雷竹小镇为依托,打造2个以上竹文化园和竹业康养小镇,形成竹林基地+科技示范园+小镇的竹产业群。
油茶产业群: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现有油茶资源为基础,以通城黄袍山油茶科技产业园为示范,通过人工造林和低产低效油茶林改造增加油茶资源总量,扩大高效油茶示范基地,并在全市培植2个以上集油茶产品研发、基地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园,形成油茶产业群。
桂花产业群:以咸安为中心,建设特色桂花示范基地2万亩,木樨属种质资源保护库1处,组建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中国桂花产品交易中心,打造3个以上以生态为基础、生态和产业相结合的桂花特色小镇,联合其他自然资源,集文旅、观光、康养、科创(研发、深加工、交易)于一体,综合开发桂花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品牌价值,奋力打造中国桂花城。
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群: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特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发展珍贵林木资源、修复康养基地生态景观、挖掘森林文化等为手段,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宣传推介森林旅游 (举办旅游节)等为措施,整合现有休闲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打造2个以上AAAA级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精品名牌;结合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活动,培植3-5个森林康养基地,初步形成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群。
多点:以崇阳路口镇、港口镇,通山九宫山管委会、咸安大幕乡、通城大坪乡、石南镇、岳姑林场等为基础,以发展黄精、香榧、红豆杉等中药材及林下经济等为重点,以中药材加工园区为载体,形成集中药材种植示范、技术研发和产业加工为业态的多个产业化经济增长点。
对长江、陆水、富水、淦河流域现有宜林荒山、因采伐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迹地等无立木林地,精准开展造林绿化行动。结合国家、省级林业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宜林地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无立木林地造林绿化,发展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采取封山育林、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式恢复森林,积极推进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推进可造林地绿化,加大以县城、集镇、社区、行政村、自然湾为主的国土绿化,实施群众身边增绿,建设生态景观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城镇、绿色示范村庄,实现全市应绿尽绿和绿色全覆盖,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点,努力构建以各类森林为主体、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优良生态体系。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5.19万亩。
实施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幕阜山区森林资源结构、立地条件、森林质量现状的分布特点等,采取造林、改造、补植、封育、抚育等措施,科学开展残次林结构调整、森林定向培育,退化林修复,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和群落结构,提高混交林比重,增加单位面积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精心组织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理。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割灌除草、整形修枝、病虫害防治等多种措施,开展未成林造林地、中幼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调整树种组成和密度,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和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达到科学培育森林资源目的,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到2025年,完成未成林造林地抚育面积72万亩次。
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瞄准“花园乡村”定位,打造四季常绿、四季有景,产业、经济、生态、景观、文化等多种功能相融合的生态景观,高标准谋划实施森林体验旅游基地项目、森林乡村等高标准项目。以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综合绿化。对乡级以上道路、河渠等进行高标准绿化建设,多树种多品种科学合理配置,形成“高、大、上”的绿化新格局。以见缝插绿,实现绿化全覆盖。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要求,采取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绿化格局,大力开展乡村庭院绿化美化。以围村林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坑塘、街道等见缝插绿,打造休闲绿地、小游园、绿色庭院等精品亮点工程,建成一大批“房前有果、屋后有林、四季有景”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显著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到2025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8个、森林乡村100个,完成乡村绿化1.12万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绘就具有鄂南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持续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长江水道为主的门户县、口子镇绿化。制定地方通道绿化标准规划,建立健全通道绿化用地机制,采用政府征用、租用、财政适当补贴、农业结构调整等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色彩丰富、错落有致的原则,以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杭瑞高速、大广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106国道、107国道以及幕阜山旅游公路等门户县、口子镇所涉及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造林地为主,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带,加快形成通道景观生态网络体系;优先实施长江防护林和护堤护岸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森林城镇、绿色乡村等重点项目。到2025年,全市完成省界门户绿化0.75万亩。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红线,稳定现有森林、湿地的固碳作用,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通过深入推进全域国土绿化行动,科学布局造林绿化空间,启动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持续增加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推进优质木竹资源定向培育与利用,提高生物固碳效率。强化木竹精深加工,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广使用木结构和木竹建材,积极拓展木竹材料在建筑、装饰、管道、包装、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坚持推进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自然保护地土地及附属资源的权属、边界、管护强度和管理权限,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功能区调整和勘界立标,优化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对全市自然保护地推进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做到应保尽保,全方位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保障能力。以幕阜山区等重点山系为主,加快荒山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推进生态修复,增强生态防护功能。以富水、陆水、淦水、黄盖湖等水系周边为主,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沿河防护林,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坚守生态红线,建立重要生态区域保护资料库,进行科学监管。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实行严格管控。建立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定期评价,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奖惩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重要湿地修复建设。采取生态补水、湿地植被恢复、疏浚清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等恢复措施,通过防护林建设、岸线保护与形态恢复水体水质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修复湿地功能。对受生产活动和围垦等因素威胁的湿地,采取引水、补水和退耕(垸、渔)还湿等措施,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到2025年,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管护站(所)及配套设施建设,保障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居民搬迁、生态修复、重点对象保护、科研及宣教网络建设,重视自然保护地野外管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完成退化湿地修复面积和退耕还湿面积0.2万亩。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严格管控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做好天然林保护落界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抓好天然林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完善的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稳定推进封山育林、天然林抚育、退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等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393.3万亩、公益林面积223.34万亩基本保持稳定。坚持生态优先、统一规划、国有为主、集中连片的原则,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规划永久性生态公益林。
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好地段,采用建造蓄水池、拦水坝等保水保肥工程设施,充分考虑山林权属和开展多种经营需要,采取人工造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提高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对立地条件较差地段、造林成本高且造林难度大的地段或生长有培育前途的疏林地、天然下种能力且母树分布均匀或萌蘖能力强的低效林地、或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且有培育前途或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经过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盖度的地块,因地制宜实行灵活封育,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封山育林,增加生物多样性,增强林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减轻森林病虫害,提高林分质量。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1.48万亩,退化林修复46.9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3.2万亩。
加强林木良种体系建设是林业建设的重要核心,加强林木种子资源的管理、强化林木良种良法的技术研究、提高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水平等,以保证林木良种工作能够顺利的推进,为我市林业建设夯实基础。“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强对林木种子资源的管理,强化林木良种良法的技术研究,围绕相对稀有的资源进行良种选育,对林木良种展开区域性的试验,建设林木良种种子园2个及林木良种繁育基地2个,林木种质资源库1个,建立林木良种档案,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良种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指导乡镇、村组森林火灾预防,加大重点防火期宣传巡护、火源管控。大力实施湖北幕阜山区生物防火隔离带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建设,加强森林火灾监测与防控能力,完善森林火灾监测系统,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国有林场和森林类自然保护地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到2025年,完成幕阜山区生物防火隔离带续建项目218.6公里,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视频监控项目。
强化松材线虫病生物防治,深入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木清理,抢抓时间除治病死松树,阻断疫病传播渠道,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
加快无人机巡护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无人机组织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各级无人机巡护监控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成上下联动的无人机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加快开发无人机作业软件应用,建立市级无人机林业服务云平台,逐步实现及时出图、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远程调度指挥等深度融合应用。加大无人机应用人才培养,扩大无人机应用培训,保证无人机驾驶持证上岗。到2025年,实现全市林业系统无人机配备和应用全覆盖。
全面提升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监测防控能力,根据我市地理区域情况、野生动物分布及其携带疫病特点,突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重点区域、重点物种、重点疫病的防治。到2025年,着力打造“1+6”野生动物检疫检测中心,建立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系统7个;构建疫病诊断及时准确、反应快速、防控有效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体系;打造信息传输安全快捷、疫情防控决策科学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科技支撑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监测防控综合能力,保障我市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完善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继续加强濒危种群繁育保护。结合人工造林和补植补造,营造乡土树种为主的阔叶混交林。改造和修复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系统和自然植被,稳定和扩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生态廊道。到2025年,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站3个、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栖息地3个。
建设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以杉木、竹类为主的短周期用材林基地,为森工产业提供原料资源。在幕阜山低山丘陵区域重点建设速生用材林基地,在平原岗地区重点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到2025年,规划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0.5万亩,短周期用材林基地0.5万亩。
根据森林资源结构、立地条件、森林质量现状分布特点,结合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项目,采取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结合珍稀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到2025年,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名特优商品材基地1.0万亩。
以现有油茶产业基地为基础,充分利用优良品种采穗圃标准化营建技术、无性系种子园建设技术、高产优质示范林栽培技术对低产低效油茶林进行改造。到2025年,新建油茶基地33万亩,通过提质改造,建设油茶高产优质示范林基地31.5万亩。同时以通城黄袍山油茶科技产业园为示范,加强油茶科研开发,进行油茶精深加工,在全市培植2个以上集油茶产品研发、基地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园。
立足咸宁竹产业发展现状与社会需求,按照提质增效一产、优化整合二产、提升突破三产发展思路,建设竹林区公路170公里,探索林权与股权有效转化,推进竹企业订单式经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依托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国际竹藤中心、国家林草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建设咸宁竹产业研究院;支持竹企技术科研与转型升级,建强咸宁竹产业科技示范园,打造特色品牌。到2025年,推进以鄂南大竹海及雷竹小镇为依托,提质改建高效竹林示范基地49万亩,打造2个以上竹文化园和竹业康养小镇及文创基地,积极探索竹林下经济模式,促进咸宁市由竹资源大市升级为竹产业强市。
利用咸宁特色桂花资源,开发桂花生态、生活产品,综合挖掘桂花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品牌价值,“十四五”期间,建设木樨科种质资源保护库1处,新造特色桂花示范基地2万亩,组建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中国桂花产品交易中心,打造3个以上以生态为基础、生态和产业相结合的桂花特色小镇,满足社会多样性需求,促进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森林资源及森林景观为基础,以珍贵林木资源发展、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文化挖掘等为手段,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教育基地建设、森林旅游宣传推介等为措施,整合现有休闲旅游资源,重点打造环潜山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赤壁三国文化旅游区、通山九宫山生态旅游区、通山大幕山生态旅游区、通山凤池山生态旅游区、咸安桂竹生态文化旅游区、崇阳商周生态农业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及通城瑶族原生态旅游区,创建2个以上AAAA级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精品名牌。
依托咸宁丰富的自然特色资源与森林景观,开展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活动,着力打造升级版康养产业,形成“温泉+养生”“中医药+养生”“森林+养生”为主的休闲度假与康体医疗模式。在区域内培植3-5个森林康养基地,实现森林康养业年产值10亿元,初步形成森林产业新业态及产业经济新增长点。
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经县级人民政府规划,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结合竹产业发展,利用林下的广阔空间,发展森林+药材、森林+食用菌、森林+畜禽、森林+野菜等林下产业,壮大森林经济。其中森林+药材主要种植品种有黄柏、黄莲、天麻、菊花、艾叶、黄精、白芨、瓜蒌、射干、重楼等品种;森林+食用菌主要有香菇、黑木耳、竹荪、金针菇、蘑菇等;森林+畜禽主要养殖牛、羊、梅花鹿、家鸡、家鹅、家鸭、鹊山鸡等;森林+野菜主要种植水芹菜、苦菜、野汗菜、野菊菜等。
引导林业森工企业提高品牌意识,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自主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对于贴牌生产的企业,提倡其整合资源,统一品牌、技术、管理,走合作创名牌之路。“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产业争取在现有基础上再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品牌3个。
出台咸宁林业行业生态产品地方标准、服务规范与产品体系,制定负面清单,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市场良性循环发展机制,建设地方生态产品服务标准体系,率先在先行项目区进行试点运行,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试点基础上,形成行业标准,打造行业标杆。“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产业争取创建1个林业产品地方标准。
林业具有基础性、公益性,承担着建设生态、保护资源、改善民生、传承文化等多种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依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增强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做好林业政务信息公开,推行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维护生态安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整合现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行政执法队伍,明确职责范围。建立执法案件管理平台,提高执法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森林公安划转后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地及采伐珍稀名贵野生植物资源行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大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林业普及度,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让法律意识培养与生态保护意识培养有机结合,让尊重自然、保护森林和湿地成为公众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资本”的发展理念,将林业科技人才置于林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位置,在盘活现有林业科技人才资源前提下,结合林业发展规划和现有科技人才队伍的实际,制定林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选贤任能、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注重不失时机地大力引进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拓展林业科技人才队伍,优化林业科技人才结构,提升林业科技人才素质,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创新和优化林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以提高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做到高质量育才,高起点引才、高效益用才,构筑良好的林业科技人才成长的环境和创业平台。
采用科技示范、实地技术推广和媒介科普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拓宽推广体系的新空间。探讨制定促进科技人员投身科技推广第一线的奖励政策,科技人员与所指导的示范样板点效益挂钩制,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动力,并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地评价成果推广效果。
对市级林业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整合林业和相关部门现有的网站资源,突出体现林业主题,根据需要动态设置网站栏目,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能力,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加强互动交流渠道建设,打造集林业展示、信息发布、科技推广、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网上办公、智能搜索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林业门户网站。按照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网林业行政审批系统完善及推广,建立“互联网+”林业资源监管,设立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湿地资源管理系统、生物多样性管理系统、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国有林场管理系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系统。建立“互联网+”灾害应急管理,设立森林防火应急管理系统、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林业植物检疫系统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管系统。建立“互联网+”林业产业提升平台,设立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和林产品智能溯源系统等。
统筹协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全面建立林长制度体系。推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总林长,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林长,国有林场场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林长。全面实行市、县、乡、村分级负责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在全省率先推行“一长两员”(林长、森林资源监管员、生态护林员)管护体系,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林长“1+N”制度体系。合理确定各级林长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细化实化林长责任,强化林长巡林常态化工作制度,强化林长和联系单位职责,推行源头管控、网格化管理,共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推进实施“五绿”并进,倡导全民爱绿、严守红线护绿、精准提质增绿、制度创新活绿、聚焦产业富绿,建设绿美咸宁;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等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强化激励与问责。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出台林长制考核评分办法,开展林长制季度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
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制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区划调整办法,依规开展调整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建立完善林业生态红线制度,加强林业生态资源监管,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上图落地、勘界立标,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分级管控制度。
以增强林业活力为目的,在现有林业政策前提下,对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及无立木林地的林地使用权,在自愿、公开、公平、依法、规范的前提下,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促进“两山”有效转化,提升生态产品效益。
加强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坚持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政策推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以资金,技术、产业链为纽带,促进龙头企业、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协会等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创建国家级或省级专业合作社,推动我市林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建设。
贯彻社会发展新理念,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积极融入中国碳交易市场,按照中国在联合国大会的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及中央关于建立市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统一部署,着力低质低效林及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森林、湿地固碳能力,推动实施森林、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碳交易,将具有明显生态修复和保护效益的项目争取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扩大咸宁碳交易市场,实现碳汇林业跨越式发展。
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配套制度体系,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区域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建立重要流域、重要湖泊、大型引调水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文化建设,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探索一条在保护前提下,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拓宽可持续利用的新路径,从而调整区域的产业结构,提高周边群众的经济收入,促进区域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加大普及生态知识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化教育活动,倡导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到2025年,建成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10个以上。
以咸宁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结合国家自然公园建设,打造3个省级以上生态文化品牌。
以咸宁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对古树名木进行安装标牌、围栏和避雷针等养护设施;开展古树名木体检复壮行动,对衰弱、瀕危的散生古树名木采取复壮技术措施;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古树名木主题公园;推行古树名木社会认养制度,编印古树名木画册,多措并举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
“十四五”繁荣生态文明任务一览表
建设内容 | 合计 | 咸安 | 嘉鱼 | 赤壁 | 通城 | 崇阳 | 通山 | 备注 |
生态文明进课堂(次) | 30 | 5 | 5 | 5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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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文化设施完善 | 6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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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个) | 10 | 2 | 1 | 2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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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文化品牌(个) | 3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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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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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棵) | 7688 | 2709 | 318 | 515 | 57 | 1423 | 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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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体检复壮(棵) | 7688 | 2709 | 318 | 515 | 257 | 1423 | 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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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公园(个)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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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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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咸宁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利用林业门户网站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先进生态文化,宣传建设生态文明重要意义,引导人们崇尚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浓厚的生态文明氛围。
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中“三屏两片两带一圈”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我市属于“两片”中“鄂东南幕阜山区重点治理片”,“两带”中“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带”;同时为全省13个水土保持功能区中“鄂东南山地丘陵保土生态维护区”和省级重点防治区中的“幕阜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明确“幕阜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国家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在《湖北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中,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是全省39个责任单位(县、市、区);《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幕阜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为湖北省四大屏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之一。《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生态建设任务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造美丽中国的咸宁样板”,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湖北省、咸宁市有关发展规划为咸宁林业“十四五”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勾勒了重点。
森林具有碳汇功能,通过植树造林、科学经营森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增汇减排,是减缓气候变暖的重要途径。为积极响应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积极争取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交易市场”支撑及“碳汇交易资金”支持。“十四五”期间,结合国土绿化和石漠化治理,完成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石漠化等地段的人工造林4.65万亩。
“十四五”碳汇造林试点项目
重点建设区域 | 造林方式与要求 | 造林面积 | 完成时间 |
幕阜山绿色 产业带 | 高山远山以香樟、香椿、红椿、南酸枣、苦槠、檫木、白栎、青冈栎、栓皮栎、木荷等用材林乡土树种为主,低山近山以油茶、水果等经济树种为主 | 4.65万亩 | 十四五期间 |
根据《咸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项目规划》,着力打造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示范建设,在长江干流沿岸堤防地段长江干堤背水侧护堤地外、临水侧护堤地一定范围内,无堤防地段两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建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以耐湿性、抗病性强的杨树、水杉、池杉等为主,选取大规格苗木造林。“十四五”期间,规划长江沿岸人工造林面积0.5万亩。
各县(市、区)编制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依法保护城区山体,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景观质量。其中咸宁主城区重点保护175座山体,保护面积6.2万亩,山体景观提质改造1.8万亩。
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碳汇能力,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供给体系,着力构建长江沿岸及幕阜山区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咸宁建成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区、碳汇增效示范区、油茶高效示范区、“两山”转化示范区、竹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彰显国土绿化示范带动效应。“十四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0.88万亩,退化林修复11.47万亩,新造油茶林0.68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1.43万亩。
完成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72万亩次。对尚未成林的新造林地加强抚育管护,主要采取割灌、除草、松土、施肥和管护等措施,连续抚育管护三年,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造林一片、抚育一片、成林一片。
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国土综合整治,尊重农户意愿,利用闲置地、抛荒地,强化景观功能,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和乡村田野公园。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要求,采取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绿化格局,对乡级以上道路、河渠、围村林等进行乡村绿化升级,提升乡村居民环境幸福指数。到2025年,全市完成创建森林乡村100个。
“十四五”期间,结合国土绿化和石漠化治理,规划完成治理新店镇(京港澳高速)、赵李桥镇(G107)、马港镇(武深高速、G106)、北港镇(杭瑞高速)、麦市镇(G353)、金塘镇(S246)、洪港镇(大广高速、G106、G316)等7个门户乡镇,计10个通道门户的绿化美化。对门户县、口子镇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宜林可造林地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带,并优先实施长江防护林和护堤护岸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森林城镇、绿色乡村等重点项目。到2025年,完成省界门户绿化0.75万亩。
采取生态补水、湿地植被恢复、疏浚清淤、外来物种防治等恢复措施,通过防护林建设、岸线保护与形态恢复,水体水质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修复措施,对受生产活动和围垦因素威胁的湿地进行湿地修复和退耕还湿,完成退化湿地修复面积和退耕还湿面积0.2万亩。
“十四五”重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重点建设区域 | 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 对湿地公园上游的淦河两岸10km内水源涵养区修复保护;建成候鸟重要栖息地和物种基因库;维护长江及大武汉地区水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节点,近郊区湖泊湿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示范点;普及宣传湿地知识,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生态旅游;传播向阳湖文化。 | 十四五期间 |
大溪国家湿地公园 | 对湿地公园上游及周边两岸10km内水源涵养区修复保护,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建设,建设珍稀物种基因库;维护长江重点生态区域安全,建成湖泊湿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示范点;普及宣传湿地知识,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生态旅游。 | 十四五期间 |
为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明确自然保护地土地及附属资源的权属、边界、管护强度和管理权限,优化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全方位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主要开展以信息化能力、监测能力、巡护能力、防火能力、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能力、科普教育及宣传能力、基础设施等为主的建设内容,提高管理与保护水平;重点完成九宫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建设。
“十四五”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核心区建设
重点建设区域 | 创建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九宫山 | 核心区居民整体搬迁;对搬迁村落等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古树及濒危植物、生物多样化保护;天然林、公益林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生态文明教育、法治与德律宣传、科普等基地建设;森林执法改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治理;发展森林旅游与康养产业。 | 十四五期间 |
对全市所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做到应保尽保。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393.32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223.34万亩,结合国家生态护林员政策,对每一个保护小班地块落实到人,全面实施保护管理。
完成石漠化区域综合治理人工造林1.48万亩,封山育林23.20万亩,退化林修复46.94万亩;小型水利水保措施1074处。以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为主,辅以人工补植补造,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用沟道治理、截排水沟、建造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措施,提高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大幅度提升植被覆盖度和质量。
理顺森林防火体制机制,续建生物防火隔离带218.6公里,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加强专业扑火能力和远程视频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1‰以下。与全省同步建设咸宁林业“一中心四系统”,启动卫星热点森林火险监测、无人机巡护体系、国有林场和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强化实时监管。
“十四五”咸宁森林防火项目
建设区域 | 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咸宁市 | 续建生物防火隔离带218.6公里;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新建专业扑火队营房7处、消防水池13座、购置消防水车7辆、扑火机具运输车7辆、视频监控系统20套、中控系统6套;与全省同步建成“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治理平台、执法监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综合监督平台”系统;启动卫星热点森林火险监测;无人机巡护国有林场和湿地公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实时化监管。 | 十四五期间 |
重点加强松类、杨树、竹子、油茶病虫害防治,加强松材线虫防治与疫木清理及管治,严防疫木违法流通,确保全市森林病虫害成灾率4‰以下。
对我市范围内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区域主要自然保护地栖息繁衍地段进行修复,改善栖息地碎片化、孤岛化、种群交流通道阻断现状,“十四五”期间共修复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8处,建设野生动物救护中心1处;对野生濒危保护植物除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展集中保护外,建立1处野生濒危保护植物种质资源库进行保存;为保护、开发与利用我市特色桂花资源,建立1处木樨科种质资源保存库;开展全市范围内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在幕阜山低山丘陵区域的咸安区、赤壁市,重点建设以杉木为主的短周期用材林基地;在平原岗地区的赤壁市和嘉鱼县,重点建设杨树、水杉、池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到2025年,规划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0.5万亩,短周期用材林基地0.5万亩。
结合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项目,进行珍稀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建设以香樟、香椿、红椿、马褂木、南酸枣、苦槠、檫木、白栎、青冈栎、栓皮栎、木荷等乡土树种为主的名特优商品材基地。到2025年,规划建设名特优商品材基地面积1.0万亩。
大力推广木本油料林油茶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建油茶高产优质示范林基地33万亩,改造油茶31.5万亩。同时加强油茶精深加工科研开发,培植2个以上集油茶产品研发、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园。
编制竹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化竹资源林地修复建设,通过推广适用培育技术和林下复合经营模式,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竹林质量和产量,建立高产高效示范竹林基地,以满足笋竹加工龙头企业的原料需求,加快建设竹加工产业园;加大政府支持林区公路建设力度,探索林权与股权有效转化;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加强竹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竹企技术科研与转型升级,强化竹类综合利用开发,建强竹产业科技园。利用竹叶、竹皮、竹茹等高科技萃取有效活性成分,制作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和护肤品及饲料添加剂;加强笋竹加工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研究,促进竹建材及复合板材等木质替代品生产及竹碳、竹纤维、竹纸浆等高端产品开发利用;开发利用竹屑、竹渣等竹废弃物生产生物肥、航空清洁燃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营商服务,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竹林认证、标准化生产、产品溯源、品牌创建等工作,全力打造竹建材集散中心,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筹办竹产业大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到2025年,提质改造高效示范竹林基地49万亩,建设竹林区公路170公里,以鄂南大竹海及雷竹小镇为依托,打造2个以上竹文化园和竹业康养小镇,促进咸宁市由竹资源大市升级为竹产业强市。
编制《中国桂花城建设规划》。强化资源建设,完成全市桂花资源普查,为中国桂花城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对古桂保护进行立法,建立健全古桂保护机制;对全市古桂进行逐株调查体检与复壮;全市新造桂花基地2万亩、残次桂花林抚育1万亩、新建桂花示范基地1000亩,完成种质资源库130亩建设,收集种植桂花品种100个以上。建设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中国桂花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桂花产业园1个,培育规上企业2家以上,新增涉桂企业20家以上,成立以桂花产业为主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以上。着力产品研发,注册咸宁桂花产品公共品牌,支持涉桂企业、科研单位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8款以上,规划文创产品5款以上。推进桂花城建设,六县(市、区)主城区各建成一个桂花主题公园,新建一条长1公里以上的桂花路,城区新建和改造小游园、小区、道路时要应栽尽栽本地桂花品种;在全市打造3个以上桂花特色小镇,联合其他自然资源,集文旅、观光、康养、科创(研发、深加工、交易)于一体,综合开发桂花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品牌价值,满足社会多样性需求。
“十四五”中国桂花城生态建设项目
创建单位 | 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咸宁市 | 完成《中国桂花城建设规划》编制;桂花资源普查、古桂后续资源进行逐株调查与复壮体检及二维码挂牌;新造桂花基地2万亩,完成种质资源库基础设施建设,收集种植桂花品种100个以上;建设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中国桂花产品交易中心;培育龙头企业,建设规划产业园;着力产品研发,研发高附加值新产品8款以上,规划文创产品5款以上;推进桂花城建设,六县(市、区)主城区各建成一个桂花主题公园,新建一条长1公里以上的桂花路,同时打造3个以上桂花特色小镇。 | 十四五期间 |
依托自然资源,提高森林景观质量,重点提升九宫山、陆水湖、潜山、孝子山、大幕山、药姑山、黄龙山、黄袍山、青山、牛头山等生态旅游景区品质。重点建设环潜山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赤壁三国文化旅游区、通山九宫山生态旅游区、咸安桂竹生态文化旅游区、崇阳商周生态农业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和通城瑶族原生态旅游区,至2025年,规划景观提质改造5.4万亩,升级改造旅游风景林道159公里,创建2个以上AAAA级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精品名牌。
“十四五”环潜山旅游景区提质项目
项目名称 | 创建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环潜山旅游景区 | 完善4A景区的温泉服务、酒店服务、旅游观赏功能;重建或新建潜山“三台八景”:观音台、梳妆台、读书台;书台月色、丹灶晴岚、狗井松涛、温泉金水、古寺晨钟、仙湖浩气、虎岩塔影、竹海枫林;与王山寨联合打造5A景区;潜山物种多样化保护;建成生态文明教育、法治与德律宣传、生态科普基地;潜山儒、释、道文化提炼。 | 十四五期间 |
加强潜山试验林场、赤壁陆水林场、通城岳姑林场、崇阳柃蜜小镇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强化森林康养功能,推进景观和旅游设施升级,发展以森林文化、温泉疗养、运动保健、医疗养生、养老服务等特色森林康养产业。“十四五”期间,重点对咸宁主城区潜山森林温泉康养示范基地、通城药姑山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和赤壁陆水湖林湖一体康养示范基地等进行景观提质改造1.9万亩,在区域内培植3-5个森林康养基地。
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优势,主要结合竹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菜等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药黄精、黄柏、黄莲、菊花、艾叶、白芨、瓜蒌、射干、重楼等品种。到2025年开发林下经济面积10万亩。
整合优化现有林业执法机构,实现林业部门一支队伍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应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健全森林、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信息。与全省同步建设咸宁林业“一中心四系统”,启动卫星热点森林火险监测、无人机巡护体系、国有林场和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实时化监管。加强智慧林业建设,积极对接省市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集国土绿化管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动态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等一体化智慧平台,提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管理能力水平,为林业基础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五”林业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创建单位 | 任务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县(市、区)林业局 | 建立充实林业资源档案室;建立优化林业门户网站,利用无人机巡护收集有关讯息;与全省同步建成林业“一中心四平台”系统;开通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实时化监管。加强林业大数据融合,推进林业智慧平台管理中心建设。 | 十四五期间 |
依托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资源,分森林康养、湿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等类型,建设宣教、科普、观光、体验等类型不同的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10个以上。
以全市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对7688株古树逐株体检,补充调查古树名木,完善造册登记、挂牌及保护围栏,对衰弱、濒危古树制订“一树一策”复壮措施,并推行古树名木领养活动;对集中连片的珍贵古桂花和红豆杉等地方特有天然群落,因地制宜打造3个以上古树名木主题公园,编印《咸宁古树名木》画册,多措并举开展保护宣传。
积极开展濒危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在全市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国家湿地公园建立濒危动植物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我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蓝图壮美、前景可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发展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勇毅笃行、开拓创新,为建成“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努力奋斗!
“十四五”期间,咸宁林业建设规划总投资为42.3695亿元。
一、生态建设体系建设投资5.6013亿元。其中:碳汇造林项目0.01亿元、长江沿岸造林绿化项目0.075亿元、城区山体保护项目0.875亿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3.1313亿元、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项目1.44亿元、森林乡村绿化升级项目0.05亿元、特色门户通道项目0.02亿元。
二、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投资11.0561亿元。其中:退化湿地修复项目0.06亿元、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项目0.29亿元、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项目4.6248亿元、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4.9703亿元、林木良种体系建设0.08亿元、森林防火项目0.476亿元、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项目0.2亿元、野生动物疫源与疫病防控能力建设0.105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0.25亿元。
三、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投资25.6093亿元。其中: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0.15亿元、名特优商品材基地建设0.15亿元、油茶产业建设项目9.99亿元、竹产业建设项目6.741亿元、中国桂花城建设项目4.9808亿元、森林旅游景区提质项目2.643亿元、特色森林康养基地项目0.152亿元、林下经济项目0.8亿元、绿色品牌建设0.0015亿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设0.001亿元。
四、林业治理体系建设投资0.0125亿元。其中:林业执法管理能力提升项目0.002亿元、林业科技队伍建设0.005亿元、林业科技推广应用0.0025亿元、林业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项目0.003亿元。
五、林业机制体系建设投资0.0240亿元。其中:林长制度建设0.003亿元、林业生态红线建设0.005亿元、林权流转制度建设0.001亿元、新型经营主体建设0.003亿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0.012亿元。
六、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投资0.0663亿元。其中: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0.026亿元、生态文化品牌提升建设0.003亿元、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项目0.0273亿元、科普示范基地建设0.01亿。
咸宁市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位于幕阜山北麓,气候湿润,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咸宁林业“十四五”期间,规划人工造林40.6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抚育72万亩次,退化林修复58.41万亩,森林提质改造83.83万亩,景观提质改造7.2万亩,封山育林23.2万亩,天然林保护393.3万亩,公益林保护223.34万亩,城区山体保护6.2万亩。通过一系列项目实施,实现增加森林覆盖率和提升林分质量的目标,精准增强了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
1.对净化空气影响评价。一是吸收有毒气体,随着工矿企业迅猛发展和人类生活矿物燃料的剧增,受污染的空气混杂着一定含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着人类健康,其中二氧化硫是分布最广泛、危害最大的气体。森林具有吸收二氧化硫的功能,据测定,森林空气中二氧化硫比空旷地少15~50%,大约1立方米空气中森林每天可吸收二氧化硫20毫克,植物生长旺季吸收二氧化硫速度可提升5~10倍;二是吸收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是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森林植被在光合作用过程中,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每生产1立方米木材,大约需要吸收850千克二氧化碳,本次规划期内可新增吸收二氧化碳553.7万吨;三是吸附空气中的浮尘,每1平米森林每天大约可吸附空气浮尘3.39~9.86克。
2.对增强杀菌抑菌和自然防疫的影响评价。森林能源源不断提供植物精气、氧气和臭氧,起到杀菌和抑菌的作用。植物精气对调节身心健康,特别是肺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稀薄的臭氧具有使人清新、轻松愉快的感受。据测定,在人群流动性较强的森林公园含菌量1000个/立方米,街道闹市30000~40000个/立方米。
3.对增加天然制氧量影响评价。氧气是人类及动物维持生命的基本条件,一个成年人生存每天大约需吸收0.8千克氧气、排出0.9千克二氧化碳。按森林每生产1立方米木材可释放618千克氧气计算,本次规划期内可新增释放氧气402.6万吨。
4.对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主要有地面水和地下水环境。森林具有净化水质作用,植物杀菌素可杀灭水中的细菌,植物根系能截留吸收水中有机物和可溶性矿物质,实验证明经过森林过滤的水中细菌含量减少90%以上。本次规划涉及水环境主要是对湿地的修复治理工程,采取生态补水、湿地植被恢复、疏浚清淤、外来物种防治等恢复措施,通过防护林建设、岸线保护与形态恢复,水体水质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修复措施,对受生产活动和围垦因素威胁的湿地进行湿地修复和退耕还湿,工程建设有助于净化水质,保护水体。
5.对气候影响评价。随着本规划的实施,能更好地修复退化森林植被和湿地,提升森林植被盖度,保持并增加湿地面积,这些森林和湿地内的植被可抵抗太阳的暴晒,而且森林会蒸腾出大量的水分,同时吸收周围的热量,更可降低气温,森林还像一把巨大的遮阳伞,荫护着下面的林地,使森林里的热量与外面的热量不会很快地发生完全对流,从而保持林内温度与林外温差。
对保持水土影响主要为工人造林和林木采伐引起的水土流失,但人工造林和依法采伐是进行生态修复和经营利用的必要行为,只要按照国家造林规程规定的环保措施,采取穴状整地、鱼鳞坑或抽槽、保留生物带等措施就会减少水土流失,在森林采伐中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依法采伐,并及时造林更新,就会将水土流失影响降低至最小,而且这些经营活动也不会造成土壤结构破坏,对水土保持影响是暂时或短期的。相反,随着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度的提高,更好地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作用。
通过退化森林和湿地的保护修复,必将重建退化生态系统,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进一步完善生物组成的协调性和环境条件的匹配性,优化物种的生存空间,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综上所述,咸宁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能更好地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能起到更好的保护环境和美化环境作用。
1.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林业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把林业发展“十四五”建设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落实“林长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管理体系,指导林业发展,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并出台相关解决问题的政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目标责任。
2.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领导任期内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目标考核体系,明确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活立木蓄积量增长目标、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营造林任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为对各级政府监督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各级党委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主动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把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综合考核、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按照“建屏障、保安全,兴产业、惠民生”的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从“砍树”到“看树”、从“卖木材”到“卖景观”、从“卖山头”到“卖碳汇”的历史性转变,提高林业资源科学利用水平。加强规划引领,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规范建设,鼓励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并对林业重点领域新增项目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立项实施,搞好上下对接,跟踪落实。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的通知》(政办电[2017]145号),2018年至2020年完成了咸宁市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本规划原始数据均来源于这次森林资源普查成果,目前,该成果与国土“三调”成果正在对接中,主要对接内容有林业用地、国家基本农田及各类界线等,对接过程会导致森林资源数据变动,主要原因有:一是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变化引起林业用地面积及森林覆盖率变化;二是国土土地平整项目造林引起的地类认定变化,导致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变化;三是农民耕地造林与耕地保护政策不符,引起的林地面积变化,导致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变化。因此,在林业部门与自然规划部门对接完成形成“一张图”后,应及时对“十四五”规划目标进行调整;同时,在规划实施中期,也应根据政策的调整变化、社会需求变更、实施进度等作中期评估,科学合理调整林业规划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一是以构筑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完善地方法规和林业政策;二是要全面加强对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林木种子生产、林木采伐、竹木加工、林副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资源保护、林地征占用等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和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机制,提高队伍素质与执法水平,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四是要运用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构建林业法制综合信息网络,强化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深化各级林业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林业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林业干部技术队伍建设。加强林业系统干部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激励机制;对基层技术人才招录予以政策倾斜,解决青黄不接的突出问题,稳定壮大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提升职业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2.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林业科技推广、种苗管理、调查规划等基层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充分利用国家、省级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细化方案、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设立市、县级财政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林业特色产业、林业新兴产业、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年度预算,并优先安排到位。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建立重要流域、生态区域财政补偿的长效机制,争取加大对重要水源地、生态核心区的财政补偿力度,制定多种优惠政策措施,促进横向多元化补偿。
争取国家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银行市场金融产品,筹集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行优惠利率,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比例;以现有林业财政贴息贷款为基础,建立符合林业特点的中长期低息贷款的信贷投入机制,并加大各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
附表表1 咸宁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清单
体系名称 | 体系分项 | 重点项目名称 | 投资估算(亿元) | 资金来源(亿元) | 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
项目资金 | 地方配套 | 其它资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合计 | 42.3695 | 16.3850 | 2.9962 | 22.9883 |
|
| ||
一、生态建设体系 | 小计 |
| 5.6013 | 2.0000 | 1.6930 | 1.9083 |
|
|
(一)国土绿化美化 | 1碳汇造林项目 | 0.0100 |
|
| 0.0100 | 高山远山以香樟、香椿、红椿、南酸枣、苦槠、檫木、白栎、青冈栎、栓皮栎、木荷等用材林乡土树种为主,低山近山以油茶、水果等经济树种为主,结合国土绿化和石漠化治理,完成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石漠化等地段的人工造林4.65万亩。 | 2021-2025年 | |
2长江沿岸造林绿化项目 | 0.0750 |
|
| 0.0750 | 以耐湿性、抗病性强的杨树、水杉、池杉等为主,选取大规格苗木造林。完成长江沿岸人工造林面积0.5万亩。 | 2021-2025年 | ||
3城区山体保护项目 | 0.8750 |
| 0.8750 |
| 咸宁主城区重点保护175座山体,保护面积6.2万亩,山体景观提质改造1.8万亩。 | 2021-2025年 | ||
(二)森林提质增效 | 4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3.1313 | 2.0000 | 0.8180 | 0.3133 | 人工造林0.88万亩,退化林修复11.47万亩(含竹林修复3.91万亩),新造油茶林0.68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1.43万亩。 | 2022-2024年 | |
5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项目 | 1.4400 |
|
| 1.4400 | 对尚未成林的新造林地加强抚育管护,完成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72万亩次。 | 2021-2025年 | ||
(三)森林乡村工程 | 6森林乡村绿化升级项目 | 0.0500 |
|
| 0.0500 | 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和乡村田野公园,对乡级以上道路、河渠、围村林等进行乡村绿化升级,完成全市重点乡镇和村庄绿化升级。到2025年,全市完成创建森林乡村100个。 | 2021-2025年 | |
(四)特色门户通道 | 7特色门户通道项目 | 0.0200 |
|
| 0.0200 | 结合国土绿化和石漠化治理,完成治理新店镇(京广澳高速)、赵李桥镇(G 107)、马港镇(武深高速、G 106)、北港镇(杭瑞高速)、麦市镇(G353)、金塘镇(S246)、洪港道路绿化美化提质,治理省界门户绿化0.75万亩 | 2021-2025年 | |
二、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 小计 |
| 11.0561 | 9.0881 | 1.2170 | 0.7510 |
|
|
(一)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 | 8退化湿地修复项目 | 0.0600 | 0.0600 |
|
| 完成退化湿地修复面积和退耕还湿面积0.2万亩 | 2021-2025年 | |
9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0.2900 |
|
| 0.2900 | “十四五”期间,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管护站(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有专项规划) | 2021-2025年 | ||
(二)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 | 10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 | 4.6248 | 4.6248 |
|
| 天然林保护面积393.32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223.34万亩。 | 2021-2025年 | |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 | 11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4.9703 | 3.9533 | 1.0170 |
| 完成石漠化区域综合治理人工造林1.48万亩,封山育林23.20万亩,退化林修复46.94万亩;小型水利水保措施1074处。 | 2022-2025年 | |
(四)林木良种体系建设 |
| 0.0800 |
|
| 0.0800 | “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强对林木种子资源的管理,围绕相对稀有的资源进行良种选育,对林木良种展开区域性的试验,建立林木良种种子园2个及林木良种繁育基地2个,林木种质资源库1个,建立林木良种档案 | 2021-2025年 | |
(五)森林防火与减灾能力建设 | 12森林防火项目 | 0.4760 | 0.4500 |
| 0.0260 | 与全省同步建设咸宁林业“一中心四系统”,启动卫星热点森林火险监测、无人机巡护体系、国有林场和湿地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实时化监管;完成幕阜山区生物防火隔离带续建项目218.6公里,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三期视频监控项目;到2025年,实现全市林业系统无人机配备和应用全覆盖 | 2021-2025年 | |
13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项目 | 0.2000 |
| 0.2000 |
| 开展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木清理,抢抓时间除治病死松树,阻断疫病传播渠道,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着力打造“1+6”野生动物检疫检测中心,建立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系统7个 | 2021-2025年 | ||
(六)野生动物疫源与疫病防控能力 |
| 0.1050 |
|
| 0.1050 | 着力打造“1+6”野生动物检疫检测中心,建立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系统7个 | 2021-2025年 | |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 | 14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0.2500 |
|
| 0.2500 | “十四五”期间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站3个、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栖息地3个; | 2021-2025年 | |
三、林业产业体系 | 小计 |
| 25.6093 | 5.2880 | 0.0678 | 20.2535 |
|
|
(一)用材林基地 | 15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 0.1500 |
|
| 0.1500 | 重点建设以杉木为主的短周期用材林基地0.5万亩,建设杨树、水杉、池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0.5万亩。 | 2021-2025年 | |
16名特优商品材基地 | 0.1500 |
|
| 0.1500 | 建设以名特优乡土树种为主的商品材基地面积1.0万亩。 | 2021-2025年 | ||
(二)林业特色产业 | 17油茶产业建设项目 | 9.9900 | 4.8750 |
| 5.1150 | 新建油茶基地33万亩,建设油茶高产优质示范林基地31.5万亩,培植2个以上集油茶产品研发、种植、精深加工、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园。 | 2021-2025年 | |
18竹产业建设项目 | 6.7410 |
|
| 6.7410 | 提质改造高效示范竹林基地49万亩,建设竹林区公路170公里,推进以鄂南大竹海及雷竹小镇为依托,打造2个以上竹文化园和竹业康养小镇及文创基地;积极探索竹林下经济模式 | 2021-2025年 | ||
19中国桂花城建设项目 | 4.9808 | 0.4130 | 0.0678 | 4.5000 | 桂花资源普查、完成古桂调查与复壮体检及挂牌;桂花人工造林面积2万亩,新建桂花示范基地1000亩,木樨科种质资源保存库130亩,建设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中国桂花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桂花产业园1个,打造特色桂花小镇3个。 | 2021-2025年 | ||
(三)森林旅游康养 | 20森林旅游景区提质项目 | 2.6430 |
|
| 2.6430 | 重点打造环潜山森林温泉度假区、赤壁三国文化旅游区、通山九宫山生态旅游区、通山大幕山生态旅游区、通山凤池山生态旅游区、咸安桂竹生态文化旅游区、崇阳商周生态农业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及通城瑶族原生态旅游区,创建2个以上AAAA级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精品名牌 | 2021-2025年 | |
21特色森林康养基地项目 | 0.1520 |
|
| 0.1520 | 培植3-5个森林康养基地,实现森林康养业年产值10亿元,初步形成森林产业新业态及产业经济新增长点 | 2021-2025年 | ||
(四)林下经济 | 22林下经济项目 | 0.8000 |
|
| 0.8000 | 探讨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利用森林林下的广阔空间,发展“森林+”药材、森林+畜禽、森林+野菜等林下产业,壮大森林经济 | 2021-2025年 | |
(五)绿色品牌建设 |
| 0.0015 |
|
| 0.0015 | “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产业争取在现有基础上再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品牌3个 | 2021-2025年 | |
(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 0.0010 |
|
| 0.0010 | “十四五”期间,全市林业产业争取创建1个林业产品地方标准 | 2021-2025年 | |
四、林业治理体系 | 小计 |
| 0.0125 |
|
| 0.0125 |
|
|
(一)森林管制法治与执法能力 | 23林业执法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0.0020 |
|
| 0.0020 | 整合现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实现森林公安划转后一支队伍综合执法 | 2021年 | |
(二)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
| 0.0050 |
|
| 0.0050 |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大力引进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拓展林业科技人才队伍,优化林业科技人才结构,提升林业科技人才素质,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 | 2021-2025年 | |
(三)林业科技推广应用 |
| 0.0025 |
|
| 0.0025 | 制定促进科技人员投身科技推广第一线的奖励政策,科技人员与所指导的示范样板点效益挂钩制,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动力,并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地评价成果推广效果 | 2021-2025年 | |
(四)智慧林业能力建设 | 24林业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0.0030 |
|
| 0.0030 | 建立“互联网+”林业资源监管,设立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湿地资源管理系统、生物多样性管理系统、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国有林场管理系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系统。建立“互联网+”灾害应急管理,设立森林防火应急管理系统、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林业植物检疫系统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管系统。建立“互联网+”林业产业提升平台,设立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和林产品智能溯源系统等 | 2021-2025年 | |
五、林业机制体系 | 小计 |
| 0.0240 |
|
| 0.0240 |
|
|
(一)林长制度 |
| 0.0030 |
|
| 0.0030 | 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分级负责的林长制体系组织,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 | 2021-2025年 | |
(二)林业生态红线 |
| 0.0050 |
|
| 0.0050 |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上图落地、勘界立标,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分级管控制度 | 2021-2025年 | |
(三)林权流转制度 |
| 0.0010 |
|
| 0.0010 | 在现有林业政策前提下,对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及其无立木林地的林地使用权,在自愿、公开、公平、依法、规范的前提下,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 | 2021-2025年 | |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 0.0030 |
|
| 0.0030 | 加强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坚持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政策推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以资金,技术、产业链为纽带,促进龙头企业、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协会等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建国家级或省级专业合作社,推动我市林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建设 | 2021-2025年 | |
(五)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
| 0.0120 |
|
| 0.0120 | 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将具有明显生态修复和保护效益的项目争取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扩大咸宁碳交易市场,实现碳汇林业跨越发展 | 2021-2025年 | |
六、森林文化体系 | 小计 |
| 0.0663 | 0.0089 | 0.0184 | 0.0390 |
|
|
(一)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 25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 0.0260 |
|
| 0.0260 | 依托自然保护地资源,分森林康养、湿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等类型,建设宣教、科普、观光、体验等类型不同的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10个以上。 | 2021-2025年 | |
(二)生态文化品牌提升建设 |
| 0.0030 |
|
| 0.0030 | 结合国家自然公园建设,打造3个省级以上生态文化品牌 | 2021-2025年 | |
(三)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建设 | 26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项目 | 0.0273 | 0.0089 | 0.0184 |
| 对7688株古树逐株体检,补充调查古树名木,完善造册登记、挂牌及保护围栏,因地制宜打造3个以上古树名木主题公园,编印《咸宁古树名木》画册。 | 2021-2025年 | |
(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 27科普示范基地 | 0.0100 |
|
| 0.0100 | 积极开展濒危动植物及名木古树保护宣传,在全市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建立濒危动植物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 2021-2025年 |
表2 咸宁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估算表
体系名称 | 体系分项 | 项目名称 | 投资估算(亿元) | 营造林建设规模(万亩) | 森林抚育和管护(万亩/次•年) | 其它工程(公里) | 林下产业(万亩) | 古树名木(株) | 资金来源(亿元) | 建设期限 | ||||||||||||||
小计 | 人工造林 | 未成林造林地抚育 | 退化林分修复 | 森林提质改造 | 景观提质改造 | 小计 | 封山育林 | 天然林保护 | 公益林保护 | 城区山体保护 | 小计 | 生物防火隔离带 | 旅游风景林道 | 林区道路 | 项目资金 | 地方配套 | 其它资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6 |
合计 | 42.3695 | 262.09 | 40.65 | 72.00 | 58.41 | 83.83 | 7.20 | 646.04 | 23.20 | 393.30 | 223.34 | 6.20 | 567.60 | 218.60 | 159.00 | 190.00 | 10.00 | 7688.00 | 16.3850 | 2.9962 | 22.9883 |
| ||
一、生态建设体系 | 小计 |
| 5.6013 | 88.76 | 2.06 | 72.00 | 11.47 | 1.43 | 1.80 | 6.20 |
|
|
| 6.20 |
|
|
|
|
|
| 2.0000 | 1.6930 | 1.9083 |
|
(一)国土绿化美化 | 1碳汇造林项目 | 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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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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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 | 2021-2025年 | |
2长江沿岸造林绿化项目 | 0.0750 | 0.5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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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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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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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0750 | 2021-2025年 | ||
3城区山体保护项目 | 0.8750 | 1.80 |
|
|
|
| 1.80 | 6.20 |
|
|
| 6.20 |
|
|
|
|
|
|
| 0.8750 |
| 2021-2025年 | ||
(二)森林提质增效 | 4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3.1313 | 14.46 | 1.56 |
| 11.47 | 1.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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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000 | 0.8180 | 0.3133 | 2022-2024年 | |
5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项目 | 1.4400 | 72.00 |
| 7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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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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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0 | 2021-2025年 | ||
(三)森林乡村工程 | 6森林乡村绿化升级项目 | 0.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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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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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00 | 2021-2025年 | |
(四)特色门户通道 | 7特色门户通道项目 | 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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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0200 | 2021-2025年 | |
二、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 小计 |
| 11.0561 | 48.42 | 1.48 |
| 46.94 |
|
| 639.84 | 23.20 | 393.30 | 223.34 |
| 218.60 | 218.60 |
|
|
|
| 9.0881 | 1.2170 | 0.7510 |
|
(一)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 | 8退化湿地修复项目 | 0.06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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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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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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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025年 | |
9自然保护地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0.2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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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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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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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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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900 | 2021-2025年 | ||
(二)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 | 10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 | 4.6248 |
|
|
|
|
|
| 616.64 |
| 393.30 | 223.34 |
|
|
|
|
|
|
| 4.6248 |
|
| 2021-2025年 | |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 | 11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 4.9703 | 48.42 | 1.48 |
| 46.94 |
|
| 23.20 | 23.20 |
|
|
|
|
|
|
|
|
| 3.9533 | 1.0170 |
| 2022-2025年 | |
(四)林木良种体系建设 |
| 0.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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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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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00 | 2021-2025年 | |
(五)森林防火与减灾能力建设 | 12森林防火项目 | 0.47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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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60 | 218.60 |
|
|
|
| 0.4500 |
| 0.0260 | 2021-2025年 | |
13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项目 | 0.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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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00 |
| 2021-2025年 | ||
(六)野生动物疫源与疫病防控能力 |
| 0.10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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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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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50 | 2021-2025年 | |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 | 14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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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500 | 2021-2025年 | |
三、林业产业体系 | 小计 |
| 25.6093 | 124.91 | 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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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40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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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9.00 |
| 159.00 | 190.00 | 10.00 |
| 5.2880 | 0.0678 | 20.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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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材林基地 | 15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 0.15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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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00 | 2021-2025年 | |
16名特优商品材基地 | 0.15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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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00 | 2021-2025年 | ||
(二)林业特色产业 | 17油茶产业建设项目 | 9.9900 | 64.50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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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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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750 |
| 5.1150 | 2021-2025年 | |
18竹产业建设项目 | 6.7410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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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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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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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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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410 | 2021-2025年 | ||
19中国桂花城建设项目 | 4.9808 | 2.11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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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130 | 0.0678 | 4.5000 | 2021-2025年 | ||
(三)森林旅游康养 | 20森林旅游景区提质项目 | 2.6430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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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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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00 |
| 159.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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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30 | 2021-2025年 | |
21特色森林康养基地项目 | 0.1520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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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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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0 | 2021-2025年 | ||
(四)林下经济 | 22林下经济项目 | 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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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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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00 | 2021-2025年 | |
(五)绿色品牌建设 |
| 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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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15 | 2021-2025年 | |
(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 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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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10 | 2021-2025年 | |
四、林业治理体系 | 小计 |
| 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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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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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管制法治与执法能力 | 23林业执法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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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20 | 2021年 | |
(二)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
| 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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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0 | 2021-2025年 | |
(三)林业科技推广应用 |
| 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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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25 | 2021-2025年 | |
(四)智慧林业能力建设 | 24林业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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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30 | 2021-2025年 | |
五、林业机制体系 | 小计 |
| 0.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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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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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长制度 |
| 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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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30 | 2021-2025年 | |
(二)林业生态红线 |
| 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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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0 | 2021-2025年 | |
(三)林权流转制度 |
| 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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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10 | 2021-2025年 | |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 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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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30 | 2021-2025年 | |
(五)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
| 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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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20 | 2021-2025年 | |
六、森林文化体系 | 小计 |
| 0.0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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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88 | 0.0089 | 0.0184 | 0.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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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 25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 0.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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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60 | 2021-2025年 | |
(二)生态文化品牌提升建设 |
| 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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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30 | 2021-2025年 | |
(三)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建设 | 26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项目 | 0.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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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88 | 0.0089 | 0.0184 |
| 2021-2025年 | |
(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 27科普示范基地 | 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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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 | 2021-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