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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民警积极救助受伤白鹇

来源: 时间:2020-04-14

4月8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大型野生鸟类误入家中。警情就是命令,接警民警立即赶赴银泉大道居民现场,发现该野生鸟类红头红爪,长尾灰羽,身姿优美。经询问得知,该鸟系误入居民家中,因野性重多次撞击家禽笼具,以致头部受伤较重,居民非常担心它的健康安全而报警。民警在现场将该鸟图片发给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专家咨询,经初步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的雄性未成年体;民警用软袋将白鹇装好送至市野保站,并联系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治疗救助。在此,民警对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肯定,提倡市民继续发扬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今后若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咸宁市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8136696,让我们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白鹇(学名:Lophura nycthemera):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大型鸡类。雄鸟全长100-119厘米,雌鸟58-67厘米。头顶具冠。嘴粗短而强壮,上嘴先端微向下曲,但不具钩;鼻孔不为羽毛所掩盖着。翅稍短圆。尾长。跗蹠裸出,雄性具距,但有时雌雄均有;趾完全裸出,后趾位置较高于他趾。雌雄异色;雄鸟上体白色而密布以黑纹,头上具长而厚密、状如发丝的蓝黑色羽冠披于头后;脸裸露,赤红色;尾长、白色,两翅亦为白色。下体蓝黑色,脚红色。雌鸟通体橄榄褐色,羽冠近黑色。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