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祭奠逝者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弘扬文明新风,筑牢森林防火屏障,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节日氛围,特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文明祭扫树新风。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自觉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代替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扫方式,用更安全文明的方式追思逝者,让清明更显“清”与“明”。
二、平安出行守规定。严格遵守《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不在林区、草地、墓地等区域使用明火,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教育引导家人和亲友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缓解交通压力,主动配合护林员检查。
三、以身作则做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身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和志愿服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阻,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新风尚。
四、提高警惕保安全。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全体市民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发现火情隐患,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科学避险、配合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市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祀传递思念,以绿色行动守护家园,为建设平安咸宁、文明咸宁、美丽咸宁贡献力量!
咸宁市林业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