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向嘉鱼县林业局了解、督办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并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嘉鱼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等相关会办单位,收集、听取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形成答复意见。
一、嘉鱼珍湖湿地公园试点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嘉鱼珍湖湿地公园是2016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公园面积768.52公顷,试点获批以来,在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嘉鱼县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要求,认真启动试点工作。一是成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目前已获得编制部门的批复,同意成立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嘉鱼县政府管理的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二是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宣教。嘉鱼县在申报该湿地公园之际,聘请第三方林调人员对珍湖湿地公园的生物资源进行了调查;同时县林业局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开展了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提升了公众对湿地的认识。三是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在市林业局的统一组织下,全市开展了“打击非法捕鸟专项行动”,嘉鱼县林业局在该湿地公园清理了一批捕鸟网、救护放飞了一批触网的鸟儿。
二、关于您提出的“将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纳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投资项目建设”的建议。
湿地保护修复符合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支持范围,咸宁市发改委会办意见表示将积极协助嘉鱼县向上争取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纳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投资建设项目中,嘉鱼县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要与当地发改部门做好前期项目规划准备工作,按程序申报。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金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为加快我市各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市、县林业部门积极向省林业厅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经统计,2010年至2017年,我市各国家湿地公园共获得中央和省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4354万元。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虽然机构已成立,由于班子、人员未到位,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申报滞后。就如何加快项目申报建设,一是将提请市政府责成嘉鱼县尽快落实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编制、人员、经费,确保“三到位”;二是按照现行财政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嘉鱼县政府要将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鼓励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嘉鱼县与亿利资源集团已签订了框架协议拟共同建设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四是市、县林业部门将积极向中央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珍湖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帮助该湿地公园尽快获取项目资金,尽快推进湿地公园的试点建设。
四、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协调力度”的建议。
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包括珍湖、渗子湖、陆水河部分河道,湖水经陆水入长江,是典型的江河湖水系连通、便于流域整体保护与研究的湿地公园。在规划该湿地公园时,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建议将陆水河入江口一段赤壁部分也纳入嘉鱼珍湖湿地公园规划。因此,最终获批的嘉鱼珍湖湿地公园地跨嘉鱼县、赤壁市,其中嘉鱼部分为660.8436公顷、赤壁部分为107.6742公顷。为协调推进两县市同步加强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将提请市政府组织两县市会商,按照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各项试点建设和保护恢复工程,达成同治共管协定。赤壁市人民政府会办意见表示同意将珍湖湿地公园赤壁部分纳入该湿地公园统一管理、权属不改变;支持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将相关建设责任落实到赤壁湿地管理部门;加强对陆水河下游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整治力度、协同推进保护与发展。
感谢您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