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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高区基地倒塌温棚废建(构)物转让公告

来源:市林科院 时间:2024-10-11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咸宁市农高区基地内的倒塌温棚废建(构)物,具备一定的可回收利用价值。

二、转让方

咸宁市林业科学院。

三、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装车费、运费等费用由报价方承担,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转让程序

1.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在202410181200时前到咸宁市林业科学院(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贺胜路81号兴林大厦4403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 竞价交易:报名截止后,转让方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为受让方。

3. 签订合同:竞价结束后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六、特别事项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横沟桥镇长岭村农高区笋用林基地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一经竞价成交,不得反悔。

2. 本次转让标的为以倒塌温棚拆下来的废建(构)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 受让方自行承担购买标的后的装车费、运输费等和一切安全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义  159097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