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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行动方案(2022—2026年)

索引号 : 011337653/2022-26025 文  号 : 咸林长办〔2022〕6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林长制办公室

名 称: 实施“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行动方案(2022—2026年)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相关解读:关于《关于实施“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行动方案(2022-2026年)(送审稿)》的解读

实施“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

行动方案(2022—2026年)

为持续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创建咸宁林长制工作品牌,遵照省林长制办公室《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鄂林长发〔2022〕4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咸办文〔2021〕1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咸宁林长制工作品牌成功创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为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倡导全民“爱绿”,实现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0处,建立林长制宣传平台。

——严守红线“护绿”, 实行林地分级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管护体系,逐步形成“空天地人”一体化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守线护绿800万亩。

——精准提质“增绿”,着力解决遗留少量荒山、森林质量不高、门户绿化差和示范不明显等问题,提质增绿135万亩。

——创新机制“活绿”,建设“两山”试点示范县3个,推进林业碳汇健康发展。

——聚焦产业“富绿”,打造中国桂花城,做大做强竹产业,提升油茶产业,壮大林下经济和推进森林康养,融合“三产”发展,实现林业总产值4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工程

1.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开展林业生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编撰和发放生态教育宣传课件资料,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爱绿护绿意识,养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林业局)

2.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依托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和古树名木群落等资源,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为推进林长制工作和发展现代林业提供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林长制改革创新亮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3.建立林长制宣传平台。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开发林长制宣传工作平台。以“爱绿护绿、你我同行”、“讲好巡林护林故事”为主题,邀请基层林长或护林员宣讲巡林护林典型事迹,宣传林长制相关政策和举措,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建立林长制宣传微平台,通过图文点播、视频点播、小游戏互动等功能,普及自然资源各类知识,向公众展示生态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香城都市报、市林业局)

(二)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4.加强林地用途管制。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0年),划分林地保护等级,实行林地分级管理,将林地保有量纳入考核指标。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融合自然资源“一套数”,推进林地“一张图”精细管控,形成“以图管地”;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坚决制止和惩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等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严格保护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对全市383万亩纳入天然林停伐和238万亩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建设,加强护林员选聘管理,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

6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物种栖息地和原生境,守住“三条底线”(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确保森林类自然保护地森林覆盖率90%以上,建设生态保护示范区。强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措施,推进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湿地鸟类栖息地的保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7.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保护,对全市古树名木登记造册、挂牌保护,重点对集中连片的珍贵古树群落进行保护复壮;贯彻落实《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我市古桂资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城管执法委、市林业局)

8.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专业巡护队伍,织密防火防护网。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火阻隔系统。强化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空天地人”一体化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警能力。认真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加快松材线虫疫木清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实现“双下降”;认真组织完成好全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进行风险分析,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

(三)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工程

9.着力解决遗留荒山绿化问题。积极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对接国土“三调”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摸清可造、宜造荒山资源。结合国家、省林业工程项目,科学精准开展造林绿化行动。科学合理选配乡土树种,提倡营造“大径材、珍贵树、长命树”。加强新造林抚育管理,落实管护机制和责任主体,保证新造林连续抚育3年,每年抚育2次,确保成活成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10.着力解决森林质量不高问题。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坚持“异龄、复层、混交、全冠、多彩、近自然”理念,通过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复等措施调整森林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的生产力,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

11.着力解决省界门户绿化相对落后问题。将涉及省界门户的乡镇、村、组的荒山、公路、铁路、河流、水库、村湾纳入绿化范围,坚持高标准设计和绿化、彩化相结合,培植高大乔木林和“风景林”,提升绿化档次,扮靓咸宁对外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2.着力解决基地示范不明显问题。依托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林业重点工程,通过“林长+项目+基地”模式,建设林长示范林工程。按照市级林长不少于300亩、县级林长不少于200亩、重点林区乡级林长不少于100亩的建设目标,在全市打造一批林长示范林,凸显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

13.着力解决绿化品牌不优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创建森林城镇、森林乡村为契机,采取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连片绿化的方式,加大绿化美化力度,重点抓好“四旁”绿化,打造休闲绿地、小游园、绿色庭院等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四)实施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工程

14.实施“两山”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试点建设,支持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试点,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加强产业融合,深化机制创新,规范资金使用,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15.推进林业碳汇行动。探索适应咸宁市情的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模式,对1个竹子造林、3个森林经营、4个竹林经营和8个碳汇造林等16个策划的林业碳汇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加强碳汇造林宣传和林业碳汇技术培训,稳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健康发展,力争早日实现碳排放交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五)实施生态惠民工程

16.奋力建设中国桂花城。用好桂花资源普查成果,高水平编制中国桂花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大力发展桂花产业,推广桂花良种壮苗、标准化造林和园艺化培育。合理布局基地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将咸宁打造成全国桂花科技研发中心、桂花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桂花产品交易集散中心,擦亮咸宁桂花品牌,高标准打造桂花名城。(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城发集团、市林业局)

17.做大做强竹产业。科学编制竹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政府引导,整合现有企业,优化提升竹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开展竹类研究和科技推广示范,完善竹林生态站设施建设。有效实施“毛竹林—黄精栽培模式”“笋用林高效培育技术”“雷竹丰产栽培标准化”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开展“楠竹笋用林高效栽培技术研究”“雷竹林覆盖与补水试验”等市级课题研究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局)

18.着力发展油茶产业。加快建设油茶高产基地,推广“油茶基地+”模式,大力推进油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油茶产品附加值,提供良种普及率,开展油茶低效林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

19.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林茶、林果、林菌、林药、林油、林苗、林花等林下经济,向“一亩山万元钱”目标奋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

20.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森林康养基地,积极探索“森林+观光、休闲、康养”等旅游康养模式,提高森林生态价值,壮大林业产业经济。(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行动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任务,科学谋划实施,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五大工程”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实施“五绿”并进建设绿美咸宁行动中的重大事项,确保“五大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三)强化项目支撑。进一步整合现有涉及林业的重大项目,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林业局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日常督导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各地落实“五大工程”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确保顺利实施。加强督查考评,建立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机制,对排名靠前的予以奖励,对排名末位的进行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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